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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人大主動釋法糾錯

2017-06-01

曾淵滄 博士

5月27日,在北京舉行的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及多位多年來從事研究基本法的人都發表了講話。新聞見報之後,香港反對派馬上批評中央在修改基本法,奪走港人應該享有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權利。

很明顯的,今日香港所面對的問題之一就是每個人對基本法的認識、了解並不相同,或者說,許多人特別是反對派刻意歪曲基本法,錯誤地解釋基本法,引導香港人對基本法也產生錯誤的認識。

反對派很反對,也很害怕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每一次釋法,反對派都傾力反對,並將之形容為破壞「一國兩制」的行為,把釋法形容為洪水猛獸而不可接受。實際上,反對派每天都在「釋法」,無聲無色地「釋法」,通過傳媒、通過學校,把反對派認為是「正確解釋」的基本法內容向市民、學生灌輸。久而久之,市民特別是年輕的學生都接受了反對派的「釋法」,認為反對派對基本法的解釋才是正確的。而每一次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基本上都在某些內容上更正了反對派錯誤的解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重奪基本法的解釋權。

反對派每天都在「釋法」

舉個例子,「三權分立」是反對派長期對香港政制的扭曲,反對派認為「三權分立」符合基本法。但是,這一次在北京舉行的基本法座談會上,中央明確說香港政制並非「三權分立」,而是「行政主導」。

過去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多次釋法,但是,每一次釋法都是被動地為某一些事釋法,這是不夠的。不可否認,目前基本法內仍有不少類似「三權分立」是否符合基本法的爭議。如果全國人大常委會不主動釋法,那麼釋法權就會落在反對派手中,他們透過傳媒、學校,不斷在不同場合講,講得多就成了「正確」,成了「標準」。

我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有必要主動地為香港政制中一些長期被反對派錯誤解釋的部分釋法,主動釋法可以糾正這些錯誤,比方說,「三權分立」的錯誤,「授權」而非「分權」,「授權」與「被授權」的關係,「行政主導」的正確解釋。回歸20年,香港每天仍然有人在爭議「一國」與「兩制」,反對派企圖淡化「一國」而高舉「兩制」,把「兩制」詮釋成「兩國」,甚至比「兩國」還極端。真正的兩國尚可安排「一地兩檢」,但是反對派認為「一地兩檢」就是「一國兩制」的死亡,把「一國兩制」中的「一國」變成了敵國。

釋法絕對不是洪水猛獸,現在應該是主動釋法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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