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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裡行間】大教授不識字

2017-06-06
■書是好書,卻見有用錯字詞的瑕疵。 作者提供■書是好書,卻見有用錯字詞的瑕疵。 作者提供

黃仲鳴

劉紹銘的《吃馬鈴薯的日子》,是一部勵志書,一部好書。友聯舊版一時找不到,新版一翻之下,登時吃不消,「吃」什麼不消?

「份」與「分」之混淆、亂用也。且看:

一、大部份時間他上班也等於下班。

二、現在接觸到的輩份高多了......

三、不須入校門一步,也會自覺身份不凡。

上引三例,「份」俱應作「分」。

「份」「分」不分,於今為烈。語言學上有所謂「約定俗成」和「習非成是」兩說。在「約定俗成」的過程中,往往先經一輪的「習非成是」。

例如「身份證」。「身分」是正詞。《辭源》收字既準且確,有根有據,它只收錄「身分」,沒有「身份」。且看它如何解釋「身分」:「(一)指人在社會上的地位、資歷等。......(二)模樣,體態。......」書證不錄,看官大可一查《辭源》。

「身份」是在官方話語霸權下迫而「約定俗成」。內地是「身份證」,香港是「身份證」;唯獨台灣是「身分證」。而其他的詞典,兩詞俱錄,已視作通同。

「身份」已「約定俗成」。但「部份」、「輩份」俱應寫作「分」為妥。然而所見,盡是「份」,如「知識份子」、「緣份」、「份量」等等都要加個「人」在旁,真是豈有此理。「份」為古字,即現代的「彬」,所謂「文質份份」,就是「文質彬彬」。「份」在現代中文,只用於下列各義:

(一)整體分開幾部分,如「股份」、「份額」等。

(二)量詞,如一份報紙。

(三)用於省、縣、年、月之後。

劉紹銘混用錯用,失禮「大教授」之名。不僅如此,在新出版的萬芷均等譯、劉紹銘校訂的《夏志清論中國文學》裡,他寫的〈校訂餘話〉又出錯了:

「三國、水滸、西游、金瓶、儒林、紅樓這些國人一向引以為傲的文學遺產的全譯本今天都垂手可得。」

錯在「垂手可得」,應是「唾手可得」,這出自《後漢書》:「始天下兵起,我謂唾掌而決。」《水滸傳》:「兵不血刃,此城唾手而得。」「唾掌」、「唾手」,其意是向手掌吐一口痰那麼容易。「垂」下了的手怎可「得」?

萬芷均的譯文,由劉教授負責校訂。在萬譯夏志清的〈序言〉中,有此句:

「除了《隋史遺文》的前言用中文外,我作的關於傳統小說戲劇的論文都是英文,為的是與我的美國同僚交流切磋。」

此處劉教授「校」漏了眼,或者根本不識什麼是「同僚」。「同僚」釋作:舊時同朝或同官署做官的人。同在大學機構工作的人,應呼「同事」或「同仁」。「同仁」亦可寫作「同人」。若寫作「同寅」,也錯;「同寅」猶「同僚」也。

一些大學者雖滿腹經綸,但不識字和不識用字用詞的,大有人在。「我的妻子李玉瑩其實也是此書的始作俑者,義不容辭,特別為此書寫了篇文章......」,這是另一位大教授李歐梵在《我的哈佛歲月》中寫的句子,「始作俑者」是貶詞,大教授用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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