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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若蜉蝣:噴火怪獸與人畜雜交

2017-06-03

■ 葉輝

話說客邁拉(Chimera)乃古代希臘神話中的怪獸,可遠溯至希臘詩人荷馬(Homer)所述說的一種會噴火的怪獸,在希臘語中意為母山羊,為強化牠兇猛程度,人們又將之描述為怪獸,由三部分組成:頭為獅子、尾為蟒蛇、身軀為山羊;呼吸之時會噴出火焰。

無論身在何處,客邁拉既吞噬其他動物,也吃掉人類;此為卡利亞(Karya,今土耳其)的寵物,有一天狂性發作,不再安於本分而流竄到鄰國利西亞(Lycia)去了,所到之處俱被牠噴出的火燄燒毀;傳說中,柏勒羅豐(Bellerophon)受父親海神普羅特斯(Proteus)派往利西亞拜見國王,當打開海神的介紹信時,國王發現信中內容竟要他殺掉柏勒羅豐;國王不欲如此,就派他追殺怪獸;他騎上有翼的駿馬飛到怪獸出沒之處,但火燄令他難以接近,他遂將塗有石墨的長矛刺向怪獸喉嚨,牠就死了。

不少羅馬與希臘作家俱描述此一傳說,從中反映出世人曾普遍相信,人類有靈魂而動物則沒有,讓人類自覺更高級,甚或覺得存在於生物秩序之外。

然而,一旦在山羊體內培育人類的心臟,就會粉碎世人在認知上的自我保護意識了;從而讓世人思考:世人終會死亡,乃生物有機體,終有一天要化為土地的肥料。

「人畜雜交」讓世人感到不安,但如果世人身患嚴重的肝硬化,而用一頭豬就可培育出替代肝,就不妨反思:世人會食用以此豬製成的煙肉嗎?或者說,此一概念擾亂世人的道德指標--生物學上的「人豬雜交」提醒人類,他們與豬具有相似性,刻意將可食用動物與不可食用動物區分開來,就有助於消除以動物滿足口腹之慾的不適感。

可食用動物與不可食用動物之間的界線模糊,那就讓人回想,在2013年「馬肉事件」發生之時,世人對馬肉漢堡感到憤怒;皆因世人通常認為馬匹乃人類摯友或寵物,故此列為不可食用;如果將有靈性的動物與食用動物混為一談,讓世人感到不適,那麼,要是將可食用的動物與人類混為一談,那更會引起道德乃至味覺的疑慮了。

除了給世人的味蕾造成困擾之外,「人畜雜交」概念令世人感困惑的,尚有一點無法言明:世人在動物體內,還是在半人體內培育世人所需的器官?事實上,以動物培育出世人所需的器官,不免就會勾畫出反烏托邦的未來世界了。

其實古希臘人對神話中的雜交野獸一直俱有所警惕,然而,今日世人反對以豬的胸腔培育出人類所需的心臟,與現實的自我焦慮與對道德秩序破壞的疑慮,實有莫大關係,世人應否為達成一己私慾而濫用動物軀體,則為另一話題了;尤其值得深思的是,世人對「人畜雜交」的科學實驗有所畏懼,乃至在胃裡翻滾感到厭惡等等,或源於此一事實:「人畜雜交」顛覆人類自尊心,從而破壞既有道德優越感,那就會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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