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慧儀 醫院管理局總行政經理(專職醫療)
公立醫院已於6月18日凌晨實施新收費,醫院管理局為顧及有經濟困難而未能負擔公營醫療服務費用的人士,優化醫療費用減免機制,包括豁免計算非核心家庭成員、增加批出12個月的長時期減免證明書、放寬資產限額,醫管局預計有逾千名病人可因此受惠,加上75歲或以上並符合資格的「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可獲豁免公營醫療收費,料額外最少有14萬人受惠。
香港的公營醫療政策是高資助、低收費的公營醫療系統。醫管局亦一向設有安全網,即醫療費用減免機制,資助弱勢社群,包括低收入人士、長期病患者及貧困長者,以及有沉重經濟負擔的病人使用的公營醫療服務。
醫管局因應實施新收費後,放寬醫療費減免機制。醫管局將修改「家庭」的定義,豁免計算非核心家庭成員,只計算病人及同住核心家庭成員,包括病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屬受養人的兄弟姊妹。受養人的兄弟姊妹是指未滿18歲、18至25歲正接受全日制教育或成年而有殘疾的人士。相比以往計算所有家庭同住成員,此舉可簡化申請過程。
醫管局將向經濟情況穩定及符合資格而又需經常使用公營醫療服務(包括急症室服務)的病人批出12個月的有限期減免證明書,在證明書有效期間病人可多次使用公營醫療服務。
醫管局亦會放寬資產限額,醫療費用減免的經濟準則包括入息限額及資產限額。入息限額即不超過適用於其家庭人數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中位數」的75%,數字根據政府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每季更新。而資產限額則就是次新收費作出調整,資產限額大約提升了4成,務求令更多合資格的有需要人士受惠。
向符合資格的「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75歲或以上及資產不多於 $144,000的單身長者或不多於$218,000的長者夫婦)豁免公營醫療收費將於7月中旬實施。符合豁免資格的「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會收到由社會福利署發出的「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醫療費用豁免證明書」,不用特別申請。證明書上會註明豁免醫療費的生效日期,由所列的生效日期起,符合資格的「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只要在登記求診時出示有關證明書,便可獲豁免公營醫療服務收費。此項措施預計受惠人數約14萬。
為讓更多有需要的人士了解醫療費用減免機制,醫管局已向病人組織講解機制內容,並會繼續加強市民對醫療費用減免機制的認識,包括於公立醫院及有關社區服務單位張貼海報及派發單張、上載有關資料至醫院管理局網站(www.ha.org.hk),方便市民查閱。有需要的人士,可前往公立醫院和診所的醫務社會服務部或社會福利署轄下各區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提出減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