篤行
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於上周六穿起類似解放軍制服、帽子和配飾,在元朗跨境旅遊巴候車處向途人和遊客嬉皮笑臉表示「通過『一地兩檢』後,將實施內地法律」,態度輕佻,滋擾他人,此舉構成刑事遊蕩罪,令人側目。譚得志企圖以醜化解放軍,妖魔化「一地兩檢」,實際毫無效果,只能自取其辱。
譚得志可能也自知理虧,在網上臉書平台刻意只以諧音「解放『君』」,而非「解放軍」,企圖淡化自己的荒誕行為。譚得志既不夠高,又不夠正氣,穿龍袍不像太子,加上其醜態百出,極像一個瘋子穿上借來的道具戲服,上演了一齣「馬騮戲」。
要知道,解放軍駐港部隊一向保持低調克制,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公德,講究文明禮貌,在港人心目中形象良好。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十四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在必要時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香港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請求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後,香港駐軍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派出部隊執行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的任務,任務完成後即返回駐地。」因此,解放軍駐港部隊根本不會亦不可能做出像譚得志穿着軍服在軍營以外四處鬧事的荒唐行徑。
譚得志的滑稽言行損害駐港部隊尊嚴,像一個小丑在幻想的世界中自導自演虛擬瘋人瘋語,既是博出位,更是為恐嚇港人,妄稱實施「一地兩檢」,將來內地公安、乃至駐港解放軍可以任意捉人回內地,港人一定要反對「一地兩檢」云云。
穿着假冒解放軍服裝在公眾地方滋擾他人,既是冒充內地執法人員,也屬公眾地方擾亂秩序行為,觸犯了《公安條例》第17B條,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和監禁。譚得志此政棍貶損解放軍尊嚴,妖言惑眾,應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