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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港獨」反對分裂 23條立法責無旁貸

2017-11-18

楊志強 香港工商專聯會會長 資深評論員

「港獨」勢力日益囂張及明目張膽,反映本港遏止「港獨」、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存在空白和缺陷,凸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迫切性,有必要早日提上議事日程。23條立法不是輕鬆舒適的事情,需要特區政府與社會各界迎難而上,積極作為。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題為《在國家憲法及基本法下,香港作為國家特別行政區的角色及使命》的主題演講中,從「憲法和基本法」、「國家的特別行政區」、「角色與使命」三個「關鍵內容」切入,首先是「香港特區從何而來」,其次是「香港特區在國家體制中有何種地位」,其三是「香港特區應該做什麼」,邏輯清晰,層層深入,從憲制法律和政治倫理層面作出系統的闡述。

毫不猶豫地抵制和反對「港獨」

李飛特別引用「參天之木,必有其根;懷山之水,必有其源」來強調中國憲法與香港基本法的關係,中國憲法就是香港特區的「根」和「源」。沒有國家憲法,就沒有基本法、就沒有香港特區,也就沒有今天香港「一國兩制」的生動實踐。外部勢力和香港反對派企圖將「一國兩制」的依據訴諸《中英聯合聲明》,據此內外勾結破壞「一國兩制」。但「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依據是中國憲法而非《中英聯合聲明》,這是鐵一樣的事實和不可篡改的法理。

李飛指出,近年來,香港有些人在社會上、在校園內排斥「一國」,抗拒中央,搞所謂什麼「本土自決」、「香港獨立」,用各種歪理邪說來否定、詆毀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的管治,否認香港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有些人甚至還採用激進或暴力方式,將分裂主義企圖訴諸於行動。不管這些人打出什麼旗號,偽裝成什麼理論和口號,從行為上看是荒謬的,從性質上講是違法的,從情感上都是絕對不能容忍的,必須要毫不猶豫地予以抵制和反對。

李飛強調,香港基本法23條的憲制性條款明確地規定了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香港基本法已實施20年,迄今為止23條立法仍未落實,法律缺位所帶來的不良影響相信大家有目共睹。他強調,嚴格執行法律來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香港特區應全面準確落實,這是責無旁貸的。

23條未立法惡果已經顯現

由於23條未立法,使「港獨」和「自決」勢力有恃無恐。反對派從反23條立法、「反國教」、反內地個人遊的「驅蝗」行動,到公開打出「港獨」旗幟,「以本土之名,行分離之實」,策動非法「佔中」和旺角暴亂。在經濟民生上,凡是有關中央「挺港」與兩地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發展項目,都被反對派以「去中國化」進行破壞。在政治上,反對派在香港社會製造「恐共反赤」的麥卡錫式白色恐怖,導致香港社會矛盾、分化和衝突,嚴重惡化香港政治生態。

美國前高官白邦瑞(Michael Pillsbury)親口承認美國政府有份介入違法「佔領」行動,美國政府透過不同渠道提供資金,協助香港推動「民主」。「香港四人幫」的陳方安生、李柱銘,以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到英、美,甚至台灣同其他分裂勢力合流串謀分裂國家。香港「自決派」立法會議員則與「台獨」組織沆瀣一氣,力圖使「兩獨」合流組織化、表面化。而「港獨」勢力又與數股分離勢力有勾結傾向,公然與「台獨」、「藏獨」「疆獨」、「蒙獨」勾肩搭背,相互勾連,反映香港反對派與某些外國勢力和分裂勢力勾結搞「港獨」,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

23條立法要迎難而上積極作為

面對「港獨」勢力蔓延,變本加厲挑戰「一國」底線,特區政府明顯缺乏法律工具可用,規管有心無力。「港獨」勢力日益囂張及明目張膽,反映本港遏止「港獨」、保障國家安全的法律存在空白和缺陷,凸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迫切性,有必要早日提上議事日程。

國家主席習近平為香港特區第五屆政府就職監誓後,會見特首和行政、立法及司法機構負責人,寄語要「一寸丹心唯報國」和「為官避事平生恥」,指在香港當官不是輕鬆舒適的事情,無論是全面貫徹準確落實「一國兩制」方針,還是務實解決經濟民生方面長期積累的矛盾和困難,無論是加強對青少年國家歷史文化教育,還是依法打擊和遏制「港獨」活動,維護香港社會大局穩定,都需要大家迎難而上,積極作為,有的時候要頂住壓力,保持定力。

反對派政客揚言,如果推動23條立法,勢將激化兩地矛盾云云,這同當年反對派以「佔中核彈」威脅特區政府和中央,可謂如出一轍。有鑒於2003年外部勢力與反對派內外勾結使23條立法觸礁,23條立法不是輕鬆舒適的事情,更需要迎難而上,積極作為。

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的責任,既是香港作為國家一個特別行政區的應有之義,也是世界通行的政治倫理和法律規範要求。23條立法不能一拖再拖,應適時提上議程,特區政府責無旁貸,廣大香港市民也有義務和責任支持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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