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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表達意見須守法依規 維護香港優勢

2018-01-23

王惠貞 九龍社團聯會理事長

浸會大學上周爆發學生「佔領」學校語文中心事件,有學生疑似用粗口辱罵老師,令人痛心不安。國有國法、校有校規,學生要通過考試才能畢業,天經地義,大學生因害怕考試、擔心前途,粗暴「佔領」學校部門、無禮對待老師表達不滿,有愧於大學生的身份,更非本港作為法治社會所能容忍。所有市民均有表達不同意見的自由,但不能逾越法治和社會道德的底線,破壞行之有效的制度,大學生更不能例外。事件更提醒港人,香港不能因為一小撮人的私利而犧牲法治,必須全力維護香港的最大優勢,以免繁榮穩定蕩然無存。

中國發展一日千里,如今已成為帶動世界經濟增長的火車頭,普通話日益受到世界各國的重視,連美國總統特朗普的外孫女都背唐詩、唱普通話兒歌。港人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才能更好地把握國家發展的機遇。浸大要求學生學習普通話,通過普通話考試才能畢業,符合世界潮流所趨,是為學生的前途�虓Q。

學好普通話有利前途

學生要考試,考試不合格不能畢業,這是小學生都明白的道理。少數浸大學生粗暴抗拒普通話考試的行為,不尊師重道,無知幼稚,連小學生也不如。按照這些學生的邏輯,擔心考試通過率低、影響到畢業,就對學校、對老師發難,那何止普通話,是否其他所有課目也通通不必考?

任何學校都有自己的辦學理念和制度,學生若認為學校的理念和制度不適合自己,大可以退學、轉校。若因為成績不好,遷怒教師、威逼學校降低教學要求遷就自己,這樣蠻橫無理的要求,全世界任何學校都不可能允許。

抗議的學生認為,他們「佔領」學校語文中心只是表達意見,為同學爭取畢業的權利,並無任何不妥。但事實是,這些學生不是心平氣和地表達意見,而且以粗言穢語辱罵教師、以粗暴手法佔據教學部門,將少數人不合理的要求凌駕於大學的管理制度之上,這不僅敗壞學校的聲譽,更破壞學校的管理制度。

「佔中」之後,受「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等歪理誤導,本港大學生暴力衝擊校方、辱罵師長的事件層出不窮,愈演愈烈,從港大衝擊校委會,到此次浸大「佔領」語文中心,不能不令人擔憂,「佔中」鼓吹違法暴力的思潮,繼續荼毒年輕人。

表達意見不能凌駕法律

香港以尊重法治為社會核心價值觀,任何人表達訴求,包括反映對現實的不滿,都必須依法而行。若為了宣洩不滿,不惜採取激進手段,破壞正常的社會秩序,這樣的訴求不論多「崇高」,連社會的基本認同都不能達到,當然更不可能實現。「佔中」之後的多宗案例,本港各級法庭一再強調,無論政治理想有多崇高,也不可以用違法方式表達不滿,無人能凌駕於法律之上,犯法者必須要面對法律制裁。

「雙學三丑」硬闖政總東翼,被高等法院上訴庭在刑期覆核改判即時監禁,法官指出,法庭職責所在,要向社會發出明確信息,在自由行使權利,進行集會、遊行、示威等相關活動時,參與者必須守法,不能破壞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寧;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衝擊校委會案,被裁定擾亂秩序罪成,法官亦指,「大學生身份唔係光環,而係緊箍咒」,希望被判者將守法觀念宣揚開去,不要辜負他們聲稱所熱愛的大學。

香港能夠成為國際金融中心,擁有良好的法治是最重要的條件之一。作為有知識、有智慧的大學生,是社會精英、未來棟樑,不能為了個人利益不惜違法違規,令香港禮崩樂壞,應更加珍惜愛護香港的法治,鞏固提升香港的優勢,保障年輕人有更美好的未來。政府、學校更須依法依規辦事,明辨是非,撥亂反正,讓香港回到尊重法治、理性包容的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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