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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灣區法制融合成關鍵

2018-03-25
■沈國明   香港文匯報記者胡若璋  攝■沈國明 香港文匯報記者胡若璋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胡若璋 佛山報道)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是國家在新時代發展的「大手筆」。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講席教授、基金顧問沈國明認為,灣區內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資金的融通、貿易的暢通更為關鍵,尤其是各省市政府在政策、法律制度上的溝通和融合,才是目前大灣區建設首要解決的問題。在此背景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法律制度融合就顯得尤為關鍵。

地方應積極試點創新

沈國明在昨日的研討會上指出,環顧全球其它三大灣區,粵港澳大灣區的獨特性在於「一國兩制」,這一鮮明的特徵也勢必讓中國在大灣區建設方面創新模式。不過,粵港澳大灣區由實行「一國兩制」的三個區域組成,「兩種社會制度」、「三個關稅區」、「四種稅制」共存,所以強有力的協調和融合就顯得至關重要,否則很難出現「一加一加一大於三」的效果。

作為親自參與上海「營改增」政策課題組的成員,沈國明表示,地方政府有義務對現有碰到的問題進行細緻研究和提出方案。例如,稅制是中央事權,但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國家戰略,地方也可以有所作為,積極進行試點實驗,大膽創新。

他認為,粵港澳大灣區在實際運作中,必將面臨很多前所未有的挑戰和問題,但機遇也隨之而來,制度的多樣性和互補性能夠激發各自的活力,為謀求共同利益形成合力,推動區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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