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5人涉嫌參與暴動案,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首被告梁天琦的辯護律師在結案陳詞中,提示陪審團小心一些「似是而非」的證據,提高警覺謹慎判斷控方的指控是否合理可信。又指同屬一組織也不代表認同對方的言論,故梁天琦也不一定認同黃台仰號召人群衝擊警方。
代表梁天琦 (25歲)的大狀蔡維邦向4男5女陪審團提出多項質疑,包括控方引用「本民前」的facebook專頁帖文,指梁天琦於2016年2月7日即案發前一天,已決定到旺角撐小販,惟辯方證人已指出,控方指稱的帖文時間有錯。蔡大律師認為,控方雖然對電腦知識認識不深,但有律政司、警方及政府從旁協助,理應不會弄錯登出帖文的時間,不明白為何控方仍「抵賴」不明白有關facebook的運作時間。
控方先前批評梁天琦舉行的選舉遊行只是煙幕,因黃台仰於2月9日凌晨1時半前,從未提及有關遊行事宜。
蔡大律師質疑,黃台仰於凌晨1時半後確曾多番提及要搞選舉遊行。
用「超人打怪獸」喻警清場
辯方又質疑警方當晚不應將群情洶湧的人群,由小路推出重要交通幹線即亞皆老街,然後再安排翌日早上出動最精銳部隊「速龍小隊」清場。由始至終都是警方讓衝突「發生、升溫及發酵了一整個晚上」,辯方形容,正如日本電視節目為了收視,超人會在最後關頭才出絕招打敗怪獸,但在本案,「警方為鼵A?我真係講唔到。」
蔡大律師指,控方所謂的分析「極之反智」,只是玩文字遊戲,試圖製造煙幕及假象,陪審團須小心控方精心修飾的語言,「混淆視聽,顛倒黑白」的邏輯,又指很多證據都是「似是而非」。
對於控方批評梁天琦並非誠實可靠證人,對他不利的說話或畫面,他均表示聽不到、看不見。辯方反駁稱,控方根本沒有證據證明梁當時在黃台仰附近,聽到黃的說話,唯有倒過頭來指梁不可能聽不見,因「證據唔就佢(控方)」,便簡單及大聲指控梁「講大話」,辯方質疑「??個係乜狣瓡銵v,直言控方在玩弄「語言藝術」。
控方又指梁身處亞皆老街時,並無拍到有警員遇襲的片段,當時兵荒馬亂,控方又如何能肯定梁天琦有份參與,根本就是「零證據」指控。而控方指稱案中另外4名被告與「本民前」有關連,蔡大律師表示,警方設有部門專負責了解「本土」組織,但控方從未在庭上展示任何證據,證明其餘被告與「本民前」有關,在證據「真空」情況下,控方指控實屬「天馬行空」。■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