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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業請願反對設冷靜期

2018-05-08
■香港美容從業聯會反對冷靜期立法,成員遞交請願信後和平散去。 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香港美容從業聯會反對冷靜期立法,成員遞交請願信後和平散去。 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消委會上月中發表研究報告,建議為美容、健身及「時光共享」等5類合約,立法設最少7天冷靜期,其間消費者可無條件取消合約。香港美容從業聯會反對有關建議,指一旦落實冷靜期會增加營運成本,業界的損失或多於消委會所指3%,憂慮小型美容院資金周轉出問題。

數十名從業員昨日到立法會門外請願,反對設立強制冷靜期。成員高舉「政府趕絕美容界」橫額,並高舉「美業瀕危誓難忍;屢遭壓迫不能吞」及「政府出辣招;勢掀執笠潮」等標語。聯會指,政府就冷靜期立法會加重其經營成本,憂掀起結業潮。

聯會表示,顧客與美容院簽訂合約,雙方理應尊重合約精神,且以不良手法營銷者只佔行業的少數。同時,政府已落實商品說明條例,相信可打擊害群之馬,不需另設冷靜期。

聯會又指,業界夥同生產力促進局推行認證計劃,顧客選取具優質「Q嘜」認證的美容院,並已有8間連鎖式美容集團取得認證,認為行業能自我監管及約束,會保護行業的正面形象。

聯會說,按消委會去年接獲的投訴,有關美容業界投訴僅6,000萬元,僅屬業界總營業額的小部分。

香港美容從業聯會主席曾裕擔心推冷靜期扼殺中小企的經營空間,從而打擊消費者信心,憂慮相關措施的影響不止消委會所指的3%營業額損失。

協助他們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會就事件繼續與政府部門表達意見。代表在遞交請願信後和平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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