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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麗「欽點」候選人有違民主原則

2018-06-02

篤 行

因瀆誓而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劉小麗,決定不再對其議席資格案件進行上訴,意味荓N有一個立法會議席(九龍西)正式懸空,如按以往的進度,這一次的單議席補選很大機會會被安排在今年年底舉行。可是,劉小麗卻搶閘宣稱工黨李卓人將是她的Plan B,即是說如果她決定不參選,或參選資格不被確認,李將成劉的替身,代她出選。

首先,包括劉小麗在內的6人,在現屆立法會宣誓時表現不莊嚴,議席被取消是咎由自取,而因議席出缺而導致特區政府要進行至少兩場補選,額外耗用將近5億港元的公帑。這六丑因辱誓而闖下彌天大禍,卻由全港市民夾錢埋單,真是冤枉白花,如這筆公帑用作投放教育或醫療撥款,將能造福更多市民。

更何況,出缺的議席根本不再屬於劉小麗或她所屬的陣營,劉小麗哪來資格作出「欽點」候選人?任何選舉應在公平公正的情況下舉行,出口術高調指定某人出選將嚇退同路擬參選者,有違民主選舉原則。而且,也令個別人士過早曝光,或屬選舉廣告和選舉經費,須稍後按程序作出申報。此外,「欽點」有機會抵觸《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香港法例第554章)有關非代理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或令候選人或準候選人作出參選或不參選的舞弊行為。

若劉小麗推薦李卓人出選,而李卓人答應,假設勝出後讓劉小麗出任立法會議員助理,或涉利益,或已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的第7(1)(a)條「任何人提供利益予另一人,作為該另一人在選舉中參選或不參選的誘因,即屬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

本來,在今年3月進行立法會補選時,反對派「初選」排除異己,引人詬病,已令反對派陣營有怨言,其中更令老嫩政客無奈地退選或不參選,看盡了「小圈子」的醜惡。這次劉小麗的「欽點」,既嘗試誤導選民議席是她的,也是索性連「初選」的戲棚也懶得搭建,直接承認了「民主」只是掛在口邊的宣傳口號而已。反對派其他黨派被劉小麗的「一錘定『欽』」騎劫了,打亂了他們出選的決定和部署,也破壞了第二梯隊透過公平競爭的選舉夢。

更何況,李卓人過往沒有在九龍西地區耕耘,又妄想再以空降姿態現身九龍西,姚松炎的投機慘敗歷歷在目,李卓人將重蹈覆轍,敗局已定,市民總不會樂見李卓人又以他擅長的慫恿工業行動作為選前熱身!

劉小麗似乎忘記了,立法會議席是一份服務,而不是政治工具,或用作奪權的武器,繼「慢讀」瀆誓後,若劉仍保留對抗性思維,她或她的代理人將再被挫敗,選民將毫不猶豫地再以選票教訓亂港政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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