狸美美
最近網絡上忽然流傳了一條「新」聞,講的是安徽懷遠縣一個僅有七名學生的小小班集體裡,身為副班長的那名小學生,因為被老師賦予了「檢查作業」和「監督背書」的權力,而以此霸凌了同班其他六位同學長達五年之久,且內容令人咋舌,包括「索賄受賄」數萬元、要求「專車(單車)」接送、專人買早餐等,而對於違抗、違規者,則逼迫其喝尿吃屎,或者讓給了錢的打不給錢的。
進一步查閱資料後,發現這則新聞其實是三年前的舊聞,最近因被某媒體新起「最小貪官」的題目而再次流傳。此事曾一度被央視、新華網等報道、評論,可見所言非虛。雖是舊聞,但其背後反映出的諸多問題卻都沒有過時。
細看整個案情,會發現生活比影視更精彩,當中細節非常耐人尋味。案中的「小貪官」在最初犯案時,只有8歲,二年級而已。最初他因學習優異,而被班主任「指定」為副班長,同時因「表現強硬」,而蓋過了正班長的風頭,擁有了「替老師」檢查作業和監督背書的權力。
最早的貪腐其實是來自於群眾的「主動行賄」--為了能順利通過背書和作業檢查,這些同樣低齡的孩子熟練地贈出了自己的零食以求搞好關係。但飛快的,這個小小權力的小小擁有者的胃口膨脹了,從群眾主動贈零食,到索要零食,再到索要零花錢;從要幾塊,到十幾塊,再到之後的一次性幾百上千。
與此同時,「貪官」雖幼,智謀卻頗深,竟深諳馭人之術︰一邊牢牢把控班主任的絕對信任,信任到他可以為所欲為地撕掉不交錢學生寫好的作業,謊稱背好書的人未完成,而苦主向班主任投訴三次都未果;一邊建立自己的遊戲規則--只有聽話進貢才能過關,違者屎尿伺候,用矮化人格的方法打擊尊嚴,喪失鬥志。且每當懲罰時定不是孤身犯眾,而是挑動群眾鬥群眾,時間一長,每個人都被鬥過,都喝過屎尿,剩下的只有人人自危,徹底臣服。被欺負的孩子幾乎個個都比「小貪官」長得高大,有的甚至高出一頭,而唯一沒他長得高的孩子年齡也比他大四歲。但即便是這樣,五年中,從沒人試圖反抗,也沒人告訴家長。
很驚人,但並不難理解。小小「犯罪天才」的所有成果,其實都和成人社會脫不了關係。七個孩子的微型世界所發生的一切,就像四川大學社會學博士肖堯中說的,「是社會權力效 應 在這個小 群 體 的投射」。
我們的中小學教育模式從來都是在樹立權威和權力,固定班級制讓班主任有了無上權威,大到班幹部的任命,懲罰甚至體罰措施,小到優勢座位的分配,甚至是之前說過的「集體照C位的安排」,都要仰仗和老師的關係。而班幹部制度更加重要,和國外中小學更偏重服務的「班幹部」不同,我們的班幹部更重「管人」和「特權」,所以孩子們從一年級入校就面對了一、二、三道槓的競爭。
在此大環境下,是個家長都免不了有事沒事給老師送個禮拉拉關係,拚了老命也要擠進家委會--因為家委會成員的孩子更容易當班幹部......大人世界的行為習慣,必會潛移默化影響着孩子的思想。也所以,當8歲的孩子既知「索賄」,亦知「行賄」時--別忘了是其他孩子們首先主動供奉的--莫驚訝了。
過早地面對權威,過早的失去平等,過早的丟掉尊嚴和安全感,是新聞舊聞背後至今沒過時的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