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學有所謂「作者導演」(auteur director),被譽為「電影的靈魂」,掌管電影中一眾聲畫元素,個人風格滲透每格膠卷。「作者導演」的藝術世界恍如自足的宇宙,不同的題材和演員,落在他們手上,都會呈現類似的情貌。
著名電影導演如杜魯福、希治閣、活地亞倫、艾慕杜華、塔倫天奴,以至王家衛,均可稱為「作者導演」。文字劇本是原文,編劇好比是原作者;聲色俱備的映畫是譯文,導演就是譯者,把故事搬演到不同的媒介。
把導演稱為作者,實在推崇導演的創作力量,編劇於是退居其次--怎樣說故事,比故事本身更加重要。「作者導演」比起演員更具明星光芒。
譯文有活潑有嚴謹
那麼有沒有「作者譯者」呢?明星譯者呢?傑出的譯者不勝枚舉,各有千秋。例如已逝的中國現代劇作家曹禺,把莎翁經典Romeo and Juliet譯作《柔蜜歐與幽麗葉》,譯名已夠浪漫,並又添加許多舞台說明:
Benvolio:(Intervening from behind.)Part, fools! Put up your swords; you know not what you do. (Beats down their swords. Enter Tybalt.)
班浮柳:(過來干涉)分開,你們這些混蟲!放下劍,你們不知道自己做些什麼。(班浮柳想把他們的武器打落。正鬧得不可開交,悌暴,凱布夫人的內侄,一個秉性如火的青年,也趕到,他一眼望見了班浮柳。)
Tybalt「秉性如火」,叫作悌暴,輕佻的Benvolio名為班浮柳,恰如其人,情態鮮活,動作提示也十分詳細,彰顯了劇本的表演性;這就跟梁實秋註疏嚴謹的學究式譯本大異其趣。
霍克思與閔福德翻譯的《紅樓夢》清通可讀,曹雪芹筆下千迴百轉的情思,翻成英文不覺繁瑣,反而靈氣盎然。
莫言的小說雖得諾貝爾獎的桂冠,書中雜混的語言卻遭評為「病態」,缺乏前後連貫的美學信念,相比起狄更斯、哈迪和福克納等擅寫世途險惡的西方作家,莫言的語言不夠嫻熟克制。有論者認為,華文翻譯家葛浩文創造出的英譯文體,在藝術上比原著要高超。
上述文學巨著在不同譯者的筆下,以另一種語言再現,讓原著披上替代卻非次等的光芒。譯者得到的原材料是一樣的,但如何重新組合和表達,端賴譯者的素養、品味和功力,於是譯文風姿各異,從修辭和風格透露出來。譯者傾注的創作力不輸原作者,也可媲美「作者導演」。
譯者不當明星寧為暗星
譯者的個人風格少獲青睞,除了在翻譯學界,研究和評論大多以原著和原作者為中心;考究譯者的「作者性」,邏輯上似乎說不通。近數十年的翻譯學說甚至提出譯者應該擺脫「隱身」,突破傳統原文為王、譯文為臣的權力關係。事實上,不論譯者如何優秀,依然雲淡風輕,這可能跟譯者的自我定位有關。
翻譯是藝術,譯者卻不自詡為藝術家,這裡面並不帶消極意義。譯者往往以匠人的心態潛心打造譯文,原文的美學和世界觀跟本身想法固然吻合,但他們不會把自己的一套強加給譯文,看重的是如何在譯文中綻放原文的魅力,因文而異,因材施譯。
譯者看到了語言的彈性、感情的通性和文化交流的可能性,相信可以轉化生成優秀的作品。在文學的夜空裡,譯者不求當上明星,甚至甘為暗星,惟願作品熠熠生輝,照亮人世的幽冥,就可以體現翻譯的價值。■琤芮瑊z學院翻譯學院署理院長兼副教授 陳嘉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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