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勝 全國政協委員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
「民族黨」根本無意認真申述,其一再要求延期不過是玩弄拖延手法。現在,「民族黨」申述期已過,特區政府有足夠證據和法律基礎,對「民族黨」採取行動,及早宣佈依法禁止該黨運作。特區政府還需展開法律程序,禁止其他「港獨」組織運作,以免一雞死一雞鳴,令對付播「獨」的功夫事倍功半。
警方在7月17日以助理社團事務主任身份,向保安局局長作出禁止「民族黨」運作的建議,按照規定,「民族黨」可以在21天內作出申述,說明反對的理由。之後,「民族黨」三次要求延長申述期,當局也三次同意把申述期限延長:第一次是四星期至9月4日,第二次是遲至9月11日,最後再獲延至9月14日下午5時。「民族黨」拖到截止時間後幾小時的晚上8時45分,才向保安局提交申述文件,並且把延遲的原因,歸咎於公司註冊處未能按照其要求提交「對申述有一定重要性」的文件,因而「保留權利在未來14日再提交補充申述」,企圖玩弄程序繼續拖延。
「民族黨」根本無意認真申述只為拖延
保安局尊重程序公義,亦已額外給予充足時間申述。陳浩天近日接受訪問,坦言接受保安局任何決定,毫無懸念,對被取締早已打定輸數。顯然,「民族黨」和陳浩天根本無意認真申述,所謂延後申述期,是只求一拖再拖。
「民族黨」採拖字訣,其用心就是盡量拉長取締時間苟延殘喘,讓自己有繼續播「獨」的空間和時間。根據程序,保安局局長如果最後決定禁止「民族黨」運作,會刊登憲報,刊憲後該組織就會成為非法社團,任何人管理或參與這個社團,參加其集會,或提供款項和援助,都會觸犯刑法,可被判監罰款,部分罪行的最高刑期達三年。陳浩天在申述期內,進行多次播「獨」行動:應香港外國記者會(FCC)邀請,作午餐會演講嘉賓,宣揚「港獨」理念;致函美國總統特朗普要求取消香港的世界貿易組織成員身份;去信美國國務院指美國應進一步取消美國《香港政策法》,等等。這些行動都是不斷向國際發出損害香港利益的噪音。這些「港獨」新材料,又成為其延長答辯的申述理由。如果無了期任由「民族黨」延長申述,不僅申述期會越來越長,更變相放任「民族黨」玩弄法律程序肆意播「獨」。
「民族黨」申述期已過 當局應該及時取締
事實上,取締「民族黨」,關鍵並非是該組織何時提交申述書或是否準時提交,而是「民族黨」公然播「獨」,更付諸實行。港澳辦主任張曉明較早前在北京明確指出,陳浩天和「民族黨」已干犯香港《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罪。「民族黨」明目張膽宣揚「港獨」,招募成員和募集資金,陳浩天亦曾說要拿起武器「保衛」香港。事實說明「民族黨」和陳浩天是「有組織、有預謀、有行動」地從事意圖分裂國家活動,違反基本法和香港刑事法例,包括煽動罪。警方向保安局提交建議取締「民族黨」的878頁文件,已羅列大量證據證明「民族黨」有清晰策略及藍圖,通過實際行動達成「港獨」,包括試圖註冊公司、參與立法會選舉、在校園散播「港獨」資訊、收集捐款及尋求海外分離分子支持等,明確違反基本法和本港法律。「民族黨」是「港獨」組織證據確鑿,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為維持社會安寧,完全有理據依期取締,豈容其沒完沒了拖延?
「民族黨」申述期已過,特區政府有足夠證據和法律基礎,對「民族黨」採取行動,及早宣佈依法禁止該組織運作。當局還要考慮引用《社團條例》、《刑事罪行條例》提出檢控,追究陳浩天鼓吹「港獨」的刑責,更有效徹底遏止「港獨」氾濫。
習主席劃定底線 港須取締所有「港獨」組織
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來港視察發表重要講話,清楚列出三條不可逾越的底線:「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區基本法、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允許的。」中央和特區政府對「港獨」都是零容忍。必須指出的是,「民族黨」並非唯一的「港獨」組織,還有「港獨」組織以青年尤其以中學生為對象,危害極大。特區政府有必要果斷展開法律程序,禁止這類組織運作,以免一雞死一雞鳴,令對付播「獨」的功夫事倍功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