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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獎勵機制 鼓勵全民減廢

2018-11-12

何君堯 立法會議員

日前,政府就俗稱垃圾徵費的草案刊憲,並將於本月中向立法會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草案作首讀及二讀,望明年審議並通過,最快於2020年年底在香港落實垃圾徵費,日後必須購買指定垃圾袋拋棄垃圾,違例者將被罰款,借此推動全民積極從源頭減廢。

政府推動減廢,大方向是對的,但是匆匆推動立法進行垃圾徵費,社會反響和最終所取得的效果卻未必理想。筆者認為,健全有效的減廢回收系統,不應該盲目採用增加民眾負擔的方式,須引入有效的獎勵機制,鼓勵大家參與。這不僅需要政府發揮主導作用,還應凝聚社會力量一齊行動,這樣才能從源頭上減廢,共同打造綠色香港。

徵費要考慮市民感受

垃圾收費無疑進一步增加了民眾生活開支,大多數低收入人士原本生活壓力都很大,生活較為知慳識儉,雖然政府表示會向綜援人士或家庭提供援助,但額外的徵費將為他們帶來無法避免的負擔。相反,中產及有錢人較多消費,所製造的垃圾可能多於低收入家庭,但區區幾十元的垃圾徵費反而是微不足道,難以改變他們原有的習慣。至於中小企業,一旦每月要額外支付數百至千元垃圾徵費,經營壓力很可能會轉嫁消費者身上。可見,如果以徵費實現減廢,效果未必理想。

突然推動徵費,不少市民情感上無法接受,部分住戶為了逃避徵費,可能會隨處丟垃圾,或到街上的垃圾桶丟棄垃圾,甚至魚目混珠,值得警惕。更何況,眼下回收配套和社區支援做不到同步推進,會令市民認為回收仍是白費心機,間接多了一個違規丟棄的藉口。

源頭減廢須獎勵先行

推動減廢迫在眉睫,單靠收費不足以解決問題。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可考慮設立合適的獎勵機制,以鼓勵先行,同時完善回收產業,以增加市民積極參與減廢的誘因。

內地一些城市對於「互聯網+廢品回收」模式的探索值得香港參考。例如深圳就推廣在垃圾分類回收試點裡增加科技元素:居民將垃圾分類裝好,在膠袋貼上二維碼,拿到回收點稱重、掃碼後,居民手機中的相應APP賬號就會增加積分,憑積分就能換禮品。

當然,香港也有「逆向自動售賣機先導計劃」,設膠樽回收獎勵以鼓勵市民減廢,但這樣並不足夠。香港近年銳意拓展創新科技發展,應該在減廢工作上加以應用,多點創新。同時完善獎勵機制,獎勵並不在於多少,而在於有沒有帶動居民的積極性,只有這樣才能推動減廢工作的有效進行。

凝聚社會力量共同減廢

筆者認為,垃圾徵費推之過急,欠缺長遠考慮,減廢成效難以樂觀。政府應該先訂出相配合的減廢政策,如加強支援回收再造業、提供技術培訓、資源補貼或資助等。發展回收業除了提高廢物回收再造比率以外,回收行業的興旺亦能推動減廢工作,進而減低民眾負擔,完全是雙贏。

另外,特區政府宜與環保組織、社區組織、志願團體等多作溝通合作,探討如何落實生產者責任制,加強公民教育,以及提升整體環保意識,並採用獎勵的方式讓市民養成將垃圾分類、回收的習慣,減少不必要的消費,而非只強調懲罰式的「污者自付」。

源頭減廢和回收是長遠政策,並非依靠垃圾徵費就能在短期內見到顯著成效。接下來政府還應扮演牽頭角色,凝聚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立法、業界、教育等多管齊下,迎難而上,才能真正減少廢物排放,推動香港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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