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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例加強監管 提升道路安全

2018-12-08

方文雄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BBS, JP

青衣長青公路近日發生嚴重車禍,旅遊巴司機懷疑疲勞過度,未有留意到前方因故障而停荂u打死火燈」的載客的士,因而從後猛撞,有旅巴乘客疑沒有扣好安全帶而被拋出車外,最終釀成6死31傷,事件再次引起社會對道路安全問題的討論及關注。

大部分市民每日也透過不同的交通工具出行,道路安全絕對不容忽視。香港於2017年發生逾15,000宗道路交通意外,數字竟與十年前相若,當中涉及危險駕駛、跟車太貼以致收掣不及或行人亂過馬路而釀成車禍的案件屢見不鮮。這反映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識不足,而現行法例則未能有效針對問題及產生足夠阻嚇力。

筆者現提出以下5點建議,促請政府落實更全面及有效的相應措施,以減低交通意外所造成的傷亡,以及提升公眾的道路安全意識。

第一、強制所有高風險及新登記的公共車輛加裝安全帶。根據現行法例,在2001年或以後登記的的士和在2004年8月或以後登記的公共小巴,所有後座乘客座位也必須裝設安全帶,但對於多次發生嚴重交通事故的旅遊巴及巴士則不適用,司機稍為掉以輕心,便很容易發生意外。

第二、強制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運輸署道路使用者守則列明,所有私家車、的士、貨車,以及小型巴士的司機及乘客,如車上有安全帶則必須佩戴;然而,落實及執法上卻存有限制,政府應考慮加重相關的刑罰,提升阻嚇作用之餘,亦有助保障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第三、駕駛旅遊巴設工時上限及定期進行駕駛評估。在過往發生的交通意外,常有司機因休息不足、工時過長、情緒不穩等問題而釀成慘劇。疲勞駕駛令車禍風險大增。政府應該把工時限制擴大至旅遊巴服務,並嚴懲違規的運輸營運商,確保旅遊巴司機在駕駛前有足夠休息。

此外,政府應考慮規定年過55歲的公共運輸司機每年作詳盡體檢,評估司機的身體及心理健康,確保他們適合繼續從事駕駛工作,以保障市民安全。

第四、培訓並監察駕駛者技術。在過往發生的公共運輸意外中,所有車長都通過運輸署的駕駛考試,是合資格的車長,但依然意外頻生。這意味茼珚掍豪郊u單一地考核其駕駛技術,忽視其駕駛態度或面對緊急情況的應變能力。這正好反映現有駕駛考試的漏洞,故政府及公共運輸營運商必須投放更多資源加強車長培訓及完善監察制度,並加派便衣警員及公司管理層「放蛇」隨車觀察車長表現,以提升車長的駕駛態度、應變能力及情緒管理。

第五、提高公眾的安全意識。

社會大眾辛勤上班,希望換來平安下班回家與家人相聚的時光,一場交通意外,足以輾碎數個美滿家庭,令其家屬頓失家庭支柱,這是沒有人願見的事。發生是次悲劇後,筆者促請政府與公共運輸營運商能防患於未然,合作推行更有效改善公共交通安全及駕駛者的技術操守的措施,為市民出行提供更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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