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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有「小金庫」不用卻要濫用法援

2019-01-28

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律政司不就UGL事件作出檢控,理據十分清晰,外界不能干預,事件理應到此為止。然而,一直靠UGL事件抽水、「吸水」的民主黨林卓廷之流不依不饒,不斷企圖通過立法會向律政司施壓,又遊行又集會,但結果卻是乏人問津,示威反變示弱。

近日他又有新猷,日前陪同兩名「市民」到法援署與律師會面,以申請法援就律政司處理UGL事件的方法提出司法覆核。這兩名普通市民是誰?一位是反對派死忠支持者、退休攝影師張德榮,另一位是民主黨中委及社區主任、受薪職員並準備參加九龍東區選的梁翊婷。

這兩人明顯不是普通市民,而是林卓廷派來申請法援的「人頭」。林卓廷不但親身陪同他們會見法援署律師,更公然利用立法會議員身份施壓,指法援署副署長已答覆他們,法援署會按慣常程序審視申請人的經濟狀況、案件的性質和提出的理據後才作出決定。

這個法援申請有三大荒謬之處:一是張德榮是退休攝影師,不可能家無餘財,竟然符合申請法援資格不禁令人懷疑。梁翊婷更是民主黨受薪職員,民主黨的黨工竟然「窮得要申請法援」,當中究竟是另有內情,還是民主黨人工低得可憐,刻薄職工呢?民主黨有大把律師,為什麼不找黨內律師出手而要申請法援,難免令人質疑濫用資源。

二是UGL事件已經完結,律政司不作檢控,既是出於專業判斷,亦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力,立法會議員無從置喙,法庭同樣無從質疑,提出司法覆核圖干預律政司決定,並不符合基本法,理應拒絕批出法援。

三是林卓廷之流之前搞「天下為公」行動,籌了一大筆錢,這些錢不是用來「追查」UGL事件嗎?為什麼現在不用來打司法覆核官司,反而要找「人頭」出來申請法援?

林卓廷沒有理由要求納稅人為他的政治炒作埋單。既然「天下為公」仍有大把捐款,為什麼不用來司法覆核?或許,有人早已將這個「為公」行動變成「為私」,早已將捐款當作自己的「小金庫」,出差旅行,聘請黨友,分甘同味,自然不想將這個「小金庫」花清光。於是推出民主黨幹事出來申請法援,既可借公帑埋單,又可讓幹事曝光一下,為年底的區議會選舉作準備,一舉兩得。

近年法援資源被反對派政客濫用,製造了一場又一場的司法風波,更令到寶貴的司法資源被浪費,影響真正有需要人士,已經引起市民反感。政治歸政治,法律歸法律,林卓廷要炒作政治風波,應該通過政治手段解決,而不是濫用法律資源。

反對派熱衷將政治風波以司法覆核手段處理,令法庭高度政治化,損害香港的法治基石,近年香港法治評分有所下跌,反對派正是罪魁禍首。對於這些帶有明顯政治目的、缺乏理據及勝算的案件,法援署應嚴格把關,不要因林卓廷之流的施壓就範,不能讓香港法治淪為反對派操弄政治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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