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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大灣區大學系統 支撐國家創新型發展 (下)

2019-03-16

王福強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產業規劃部部長 研究員

教育領域對外開放是大勢所趨。但因涉及意識形態問題,需要蹄疾步穩。而在大灣區框架下進行壓力測試,風險可控。而且,在CEPA框架下,教育等服務業向港澳優先開放是既定政策。優先推動向港澳高校開放,聯合構建大灣區大學系統成為現實選擇。

以創新機制向港澳開放

宏觀管理上,要創新制度安排。一是要建立大灣區教育合作專責小組,將構建大學系統作為教育合作的切入點,在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工作;二是要建立政府、高校間固定的協調機制,重點解決事關大灣區高等教育長遠發展和整體競爭力的重大戰略性問題;三是要形成高校間日常對話、溝通機制,對院校關係、學科佈局、人才培養、資源共用等事項進行對接。

推進路徑上,要探索多形式的實踐路徑。一是要穩步發展,參考推動歐洲高等教育合作的「博洛尼亞進程」,建立大灣區大學系統的框架協議和對接機制;二是創新發展,立足既有高校聯盟,逐步拓展高校數量和合作領域,支持港澳高校在內地獨立辦學,鼓勵教育領域率先向港澳開放;三是要互補發展,支持各方以其所長共建實驗室和研究中心,聯合培養高層次人才;四是要重點發展,以各自優勢學科互補其他兩地的該類學科,重點提高各自學科的教研實力。

治理機制上,要妥善處理學術與行政權力的關係。一是要明確治理主體,大學系統整體上各高校專家參與的「聯盟理事會」為治理核心,下面分設行政和學術委員會;二是要制訂制度章程,作為大學系統內部合作時統一的行為規則;三是要建立多元一體的評價模式,評價指標要豐富,包括學術影響、就業評價、科創能力和國際影響等,評價主體要多元,包括政府、大學、社會、市場等方面。

辦學理念上,要始終堅持「四化」推進。一是市場化,要堅持市場主導,堅持自覺自願,尊重差異,各取所需,包容發展;二是融合化,要以產學研融合發展為主要方向,讓企業創新要素和大學科研成果更好地疊加;三是協同化,大學系統要以人才培養及科學研究為主線,逐步形成多區域、多類型、多層次的大學系統協同網絡;四是國際化,通過大灣區大學系統,提升區域整體高等教育的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並帶動內地高等教育的國際化發展。

構建大灣區大學系統的具體建議

大灣區規劃綱要提出,「支持大灣區建設國際教育示範區,引進世界知名大學和特色學院,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目的就是通過開放倒逼改革,推動教育高質量發展。為此,建議鼓勵在大灣區內引入國外知名高校集聚發展,建議逐步放開獨立辦學的限制,優先支持港澳高校在內地獨立辦學。

原因有二:一是在CEPA框架下,已明確支持包括教育在內的高端服務業優先向港澳開放;二是香港有高等教育成功培育的經驗,通過引入香港的「鯰魚」,既可以提高大灣區整體教育水平,又可以倒逼國內高等教育改革。

建議基於大灣區高校聯盟,逐步設立專門的大灣區大學系統運行機構,涉及教育政策調整的事項,由政府牽頭推進解決,涉及系統內部高校間對接的事項,由聯盟理事會協調推進。

起步工作,一是簽訂合作協議,培育整體意識,明確建設任務,規劃推進路徑;二是組建專業高效的管理團隊,最高決策部門是聯盟理事會,由粵港澳三地高校代表組成,負責重大事項的決策部署,下設管理委員會、專項小組等。

治理規則上,大學系統整體上推行以「聯盟理事會」為治理核心的多元參與、共建共享的治理模式。其作為最高決策機構,定期召開會議。其下設「校長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分別承擔行政及學術對接業務。

內地高校仍可保留現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但不能干預「學術委員會」項下的重大決策。兩個委員會在大學系統日常管理中,實現行政與學術的相互平等、相互影響、相互制約。

探索實行政府投入和社會捐助結合的模式,建立大灣區大學系統發展基金,支撐系統間的日常管理工作,推動高校校際融合。

成立大學系統專項基金,重點支持系統內高校科技成果產業化、基礎設施建設等,逐步開放三地的高等教育投資市場,鼓勵通過資本市場籌集高等教育發展資金,鼓勵港澳教育資本和教育服務提供商在大灣區規劃綱要及CEPA框架內開展高等教育服務貿易。 (續昨日,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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