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甘瑜)民主黨涂謹申在昨日會議上無故要求委員會委員,就他有無權處理「會議為何要在昨日召開」一事發表意見上,多名建制派議員都批評其做法不恰當。有議員直言,應該與否不是大家討論出來,而應該跟規則,要求由立法會秘書處解答。也有議員指出,過往法庭判決列明,主席應兼顧會議的時間和效率,批評涂謹申主持會議效率低。有議員則指他不符《內務守則》的要求,未有即席請議員提名選舉委員會正副主席等。
一意孤行要求討論無關議題
涂謹申昨日原本想放行反對派議員,讓他們討論為何要在昨日開會一事。民建聯主席李慧k即時指出,涂謹申是次的角色是處理委員會選正副主席,而開會日期可以透過其他渠道討論,在這個場合討論並不合適,亦不是涂謹申作為主持該有的角色。
涂謹申其後就將問題改為他有無權處理有關討論,並要求委員發言。自由黨議員邵家輝指,應該、不應該不是由議員討論出來,而是要看相關規定,並不是議員今日投票認為可以這樣做,就直接可以改規定。
不過,涂謹申一意孤行,繼續讓委員發言,聲稱要聽「全面的意見」云云。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在發言時指,會議進行了45分鐘都選不到主席,直斥涂謹申「效率好低」,批評涂謹申「冇講牳漱H講」、讀錯一個字又大造文章。
她引述社民連梁國雄過往司法覆核立法會主席決定的案例指,該案已說明主席要作時間管理和有效率,倘有問題,大家投票就可,「囍P事話『分身不暇』、又咁趕開會,時間管理好緊要赯嚏A你效率高曮}得囉。」
「主持」無權處理開會日期
新界西議員何君堯強調,涂謹申的角色只是主持會議,並非主席,故議事規則中有關主席的內容並不適用於涂謹申,認為他無權力去處理開會日期的問題,並要求立法會秘書處法律顧問即時回應有關問題,惟涂謹申不准。
民建聯議員陳克勤引述《內務守則》指出,會議日期是內務委員會交付職能,若有問題應該去內會討論。根據《內務守則》附錄四指的是「主持的委員」,而非「主席」,故認為涂謹申的權力有限制,其唯一職責只是去選舉正副主席,並非去處理其他無關事項。
旅遊界議員姚思榮亦指出,根據《內務守則》附錄,主持選舉的委員須「即席」邀請委員提名主席人選,「既然係『即席』,即係有時間性鵅A你應該即刻做呢樣洁A唔應該將時間拉得太長。」
當日決定會議日期的經民聯議員石禮謙強調,自己是合法作出有關決定,因為自己是當時在席最資深議員。至於反對派聲稱昨日開會是「太匆忙」,石禮謙指︰「時間係咪短呢?比起普通時間係短,但係你見到我]有62個議員鰜蛂A即是表達到時間係充分畀議員去參與呢個會。」
圖: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