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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議政】聚焦《逃犯條例》修訂的三個關鍵問題

2019-05-14

陳曉鋒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就是敢言」執行主席 法學博士

堅持「一國兩制」方針不改變、不動搖和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是推動香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實現繁榮發展,保持和諧穩定的基石。《逃犯條例》修訂目的是填補法律漏洞,彰顯社會公義,維護香港法治。我們有必要對《逃犯條例》修訂的三個關鍵問題進行梳理,避免混淆視聽。

為什麼要修改《逃犯條例》?港英政府在1996年底制定《逃犯條例》,其目的也是為了避免罪犯逃避法律制裁而躲避在香港。但現時條例訂明不適用於香港以外中國其他部分。因此,修訂《逃犯條例》可以解決兩個現實問題:一是2018年初在台灣發生的一起涉及港人的殺人案,涉案疑犯已逃回香港;二是封堵現行刑事事宜協作制度的漏洞,相關的地理限制和不切實可行的操作程序在某些情況下令法例無法得到執行。尤其是涉及台灣殺人案的嫌犯,人命關天,於法於情於理都迫切要求修訂《逃犯條例》,讓犯罪者得到應有的懲罰,還死者家屬一個公道。

哪些人反對修改《逃犯條例》?目前,《逃犯條例》修訂引發了反對派的密集炒作和攻擊抹黑,「台獨」勢力也積極參與「指手畫腳」,美國、歐盟等在港外交機構更以多種形式進行干涉。在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問題上,外力干擾的本質就是要通過打「香港牌」干擾中國發展,甚至作為中美貿易戰討價還價的工具,而反對派目的也是藉自己挑起的政治爭拗,謀取更大政治利益,眼看區議會選舉、立法會選舉就要到了,背後就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逃犯條例》修改後有什麼影響?保安局提出的修訂法案,實際上是一案一報、特事特辦,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既彌補了現有法律中的明顯漏洞,能夠讓罪犯繩之以法;又避免了大規模修改法律所要消耗的巨大人力、物力、財力和種種現實困難,是現行司法制度下較優的選擇。當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如火如荼,大灣區的法律協同問題會越來越多,在刑事司法協助方面的需求會更加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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