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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反對派勾結外力 陸頌雄嘆無「法」管

2019-05-29

香港反對派前任和現任議員頻頻到外國,與外國勢力唱雙簧抹黑中國,宛如外國在港「代理人」。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在fb發帖,慨嘆香港並未如美國般有《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呢類政治買辦行為(鰣輕銦^仲未受約束,市民只能自求多福。」

反對派前任議員李柱銘、陳方安生、羅冠聰,現任議員涂謹申、郭榮鏗、莫乃光等人,分別就《逃犯條例》的修訂到英美歐洲等,借唱衰《逃犯條例》的修訂,大肆抹黑內地的司法制度。香港各界均批評,有關人等所為就似外國的「代言人」。

美有條例監管外國代理人

陸頌雄昨日發帖指:「鰬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可要求果(鶠^班代表外國利益麍F客、傳媒,公佈佢]同外國政府屪鰜Y、相關活動和資金信息。......鰣輕銦A呢類政治買辦行為仲未受約束,市民只能自求多福。」

所謂《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是美國國會在1938年首次通過有關法例,要求那些以「政治或準政治身份」的人、代表外國利益的代理人,必須向美國政府公佈自己和外國政府的關係,還有相關活動以及資金的信息等,阻止外國政府透過黑金鬘趕磣葧茈N理人,損害本國利益。

根據有關法例,外國代理人倘不遵守有關規定,將處最高不超過1萬美元的罰金或最高5年監刑,某些罪行則可能處以最高5,000美元罰款或不超過6個月監刑,或者兩者並罰。外國籍人士將被驅逐出境。

Foxy洩密證「美中介」泵水

香港反對派雖多次否認收受外國勢力的「黑金」,聲言自己是為「愛港」而發聲,但事實勝於雄辯:2011年,網絡分享軟件Foxy就發放出機密文件,證明民主黨、公民黨等組織和個人,由2005年起就收受黎智英的政治獻金,金額高達6,000萬元,而有關的款項交收中介,多為時任壹傳媒動畫有限公司商務總監、出身美國情報人員Mark Simon。

同時,有關資料顯示,由2003年至2008年,黎智英就是透過Mark Simon以壹傳媒及《蘋果日報》的名義,向美國共和黨、即現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所屬政黨,和其他附屬右派團體捐獻,金額最少24,500美元。

儘管有關獻金其後可能因為有關人等「更小心」而未有再「更新」,但管中窺豹,已經曝光的資料恐怕還不到九牛一毛。在中美貿易戰的關鍵時刻,美國政府提供的資金會增加還是減少,相信也毋須畫公仔畫出腸了。 ■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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