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是否發牌及規劃表演地點,令街頭藝人有合法表演權利和場地?
當初「殺街」時有人提議引入街頭藝人的發牌制度,但Jelly卻不希望被規管。「若受到規管,那就失去了Busking的原意。」「現時只要無人投訴,只要自己自律就可以了。」雖然現時每次演出皆要和警方「交戰」,但他寧可維持現狀。
Mr Funny認為街頭藝人的角色就是一個地方的文化大使。而且,街頭表演的好處在於讓年輕人有演出的平台。可惜,「殺街」大半年,亦沒有太多人關心街頭表演者的去向。在推動本地街頭演出發展上,Mr Funny不遺餘力。成立街頭藝人組織、出席西九文化區推出的街頭表演牌照公眾諮詢會,到後來提出把西洋菜南街「推倒重來」的實驗計劃。
「看看西方,沙灘也可以表演,但香港的公共空間則有很多事情不能做,因香港有『公園條例』(《遊樂場地規例》)。」「把西洋菜南街『推倒重來』的實驗計劃,在殺了街後無下文,有下文就是好事。」Mr Funny無奈說道。不過,Jelly倒認為無下文也許是好事。
沒有了旺角行人專用區,目前Mr Funny尤其喜歡在九龍公園演出。不過,被驅趕情況今年越來越常見,也許今後要撤出九龍公園這個地盤了。Mr Funny仍寄望旺角行人專用區能「推倒重來」,這一點他提出很久了。那裡有來自不同階層的人,其他公園未必如此。 「例如把西洋菜南街劃分成幾個表演區域,看看當中有否經濟效益,政府可訪問市民意見,一個完善的街頭表演文化就是這樣應運而生。」Mr Funny說:「所有制度都有不足之處,我哋應吸收別人的成功經驗,文化創意產業需要長時間投資。」
西九藝術公園可供表演
「殺街」大半年了, 各個表演團體都努力地尋找理想的表演空間。最近,康文署提出修訂《遊樂場地規例》第25條,將「User thereof」(場地使用者)改為「Person」(一般人),以對付在公園演出的歌舞團。Mr Funny說:「以往,康文署的公園管理員及附近居民皆不視為『User』,故署方不會接納上述兩者的投訴,但若條例通過,康文署公園管理人員及附近居民感覺滋擾,署方可接納其投訴並執法,但修訂沒有引起太大關注。況且,被『大媽』歌聲滋擾已久的居民終於能耳根清淨,修例似乎沒有懸念。」但正如Jelly所說:「你問我,我當然不想,但站在公眾的角度來看是應該的。」
然而,亦有人擔憂此舉會削弱其他公園使用者的權利。可見在公共空間管理的問題上,有不少值得斟酌的地方。有不少藝術工作者批評公共空間管理僵化的問題,冀康文署能夠釋放公共空間。
今年六月,西九文化區的另一新場地自由空間將會正式啟用,除了有三個供不同類型演出的「盒子」外,也有Livehouse。「Livehouse定期送上現場音樂演出,展示香港音樂圈的多元面貌,亦邀請海外音樂人一起相聚。」「包羅萬有的Livehouse活動更會延伸至戶外,在藝術公園的草坪上舉辦免費音樂會。」西九文化區的網站這樣介紹。
早在2015年,西九文化區推出「街頭表演計劃」供表演者申請。然而,當中的評審準則及選址均受到批評。局方曾以「過去三年共有四百多人申請表演牌照」作回應,西九文化區是否理想的演出場地?Mr Funny坦言仍是未知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