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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迅速檢控暴徒 關鍵時刻以法律保護市民

2019-08-05

錢志庸 執業律師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

香港遭受持續不斷的示威遊行、暴力衝突影響,社會面臨前所未有的不穩及蕭條氣氛。筆者在香港生活及工作多年,見證數代香港人共同打造出「東方之珠」,眼見現時亂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青年人被有心人煽動及利用達到政治目的,公務員團隊未能協助政府撥亂反正,有少數公務員竟然組織參與「政治集會」,給政府添煩添亂,處心積慮要把港人多年建成的「東方之珠」毀於一旦,毀滅香港青年的大好前途,筆者對此實有不吐不快之感。

日前,有5名分別來自勞工處、運輸署、路政署、土地註冊處及房屋署的公務員發起集會,要挾政府就所謂「民間五大訴求」作出回應。筆者認為,集會發起人擅自以公務員的名義搞政治集會,並支持所謂「民間五大訴求」,以5名公務員騎劫全港17萬公務員,此等行徑實在不妥。

公務員應心繫政府急民所急

筆者不久前出席了一次聚會,同桌有政府代表,筆者並與他們交流了對因反修例風波引發的衝突,及對公務員集會的看法。筆者認為,當下的社會衝突、示威遊行及所謂「三罷」對香港沒有絲毫好處。筆者以為,作為公職人員,應心繫政府,積極為政府現正面對的困境提出解決辦法,急市民所急,為香港尋求出路。

可是,與筆者同桌的公職人員竟顯示出漠不關心、幸災樂禍,對所謂公務員集會、罷工行動,不但沒有一絲擔憂,反而表態支持,更慫恿其他同工參與。 試想像一下,假若全體消防、救護人員被煽動而罷工,無辜市民在遇上緊急事故時陷入無助,甚至將有港人因為公共服務的延誤而失救而死。如此置市民福祉於不顧、對社會衝突抱壁上觀心態,這樣的人根本沒有資格擔任公務員。

最令筆者義憤填膺的是,近日出現有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律師的「匿名」聯署信,批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女士及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先生,在處理牽涉示威者的刑事案件時,未有按照《檢控守則》致力履行檢控職責及維持司法公義,在沒有充分證據及合理機會定罪,以及不合乎公眾利益下堅持檢控示威者。 筆者早前撰寫的文章指出,此類聯署信隱藏了所有參與者的身份證明,公信力和真確性實在值得懷疑。律政司人員作為公務員的一分子,理應遵守《公務員守則》第3.7條「政治中立」的原則。就政治議題發公開信表達意見,破壞檢控官的形象,令公眾質疑檢控官的個人意見會否影響檢控工作,撼動本港數十年來建立的法治基石。

律政司檢控合乎公義

作為受過專業法律教育的律政人員,理應清楚知道須對處理的刑事案件資料保密,尤其他們任職律政司,接觸大量市民資料,須作出對市民有重大影響的檢控決定。有關公開信的聯署人竟對刑事檢控案件的內部資料高談闊論,「視保密原則如糞土」,實在令法律界蒙羞。

有關聯署信提及,在沒有充分證據及合理機會定罪,以及不合乎公眾利益的情況下對示威者提出檢控,證明鄭若驊女士及梁卓然先生在處理示威者的刑事檢控案件時,「主要考慮政治因素,視檢控原則如糞土」,筆者認為此等評論實屬一派胡言。

香港實行普通法制度,普通法制度其中一項特點,是法律與時俱進,跟上社會變遷。法庭負責在判案時,根據法例的原意解釋法律,因時制宜地作出合情合理的判決。現時,已出現多宗暴力衝突,不少示威者更是「慣犯」。因此,筆者認為,考慮到被捕示威者再次參與暴動的可能性、公眾利益及現時示威者日漸升級的「武器裝備」,律政司對被捕示威者的檢控,不但沒有「政治凌駕法律」,而且是在關鍵時刻,以法律保護市民、守護香港的整體利益,當機立斷作出合乎公義的檢控決定。

香港是800萬市民共同的家園。古語有云:「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維護香港的社會穩定、法治基礎、防止暴力衝突,是每一位香港人的責任。身為香港管治團隊的公務員,如今更應與政府風雨同路,挺身而出,呼籲市民不要參與搞亂香港的遊行集會,更不要製造暴力衝突。破壞容易,建設艱難,筆者希望香港人不要狺F自己的家,應傳承獅子山下精神,同舟共濟寫下香港光輝的新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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