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已超過百日的反修例暴亂,暴力全面升級,暴徒甚至瘋狂向警方投擲汽油彈。 資料圖片
借反修例為名發起的連串暴力衝擊事件,其暴力程度與違法「佔中」期間絕對不可同日而語。違法「佔中」期間,示威者主要在銅鑼灣、金鐘及旺角一帶架設路障並堵路,阻塞交通;他們衝擊警方防線時,也主要是以身體及雨傘等「BB班級」的武器。然而,在反修例暴力衝擊期間,暴徒使用磚頭、鐵支等武器已是習以為常,更逐步升級至四處縱火、投擲汽油彈等,似誓要置警察於死地般;他們更擴展至襲擊與圍毆不同意見的市民,完全視法治如無物。
在79天違法「佔中」,非法示威者多次於「佔領區」堵路、推撞警方及衝擊警方防線,他們的「武力」主要是上面以雨傘擋胡椒噴霧,下面則以雨傘的骨架插向警察的腿或以腳踢向警察。
縱火成常態 上演搶警槍
「佔中」最後以失敗告終,但暴力程度卻不減反增,先是有「勇武派」及本土派以「光復」為名發起多次反水貨示威,幾乎每次都演變成嚴重暴力衝突,甚至有內地旅客被針對性地踢篋或推倒;2016年大年初一晚,更有暴徒借不滿食環署欲取締無牌熟食小販為名,於旺角一帶以木板、磚頭、火種、玻璃瓶、垃圾桶等雜物襲擊警方,並縱火焚燒雜物發起暴動,有警員一度向天鳴槍示警。
到反修例期間的暴力衝擊,暴徒更變本加厲,每次於遊行示威期間肆無忌憚拆毀路邊欄杆築成路障、挖掘路面磚頭襲警、以鐳射筆照射警員,其後更將衝擊範圍擴展至全港各區,包括堵塞機場兼亂打旅客、惡意破壞港鐵設施等,更將暴力再升級至縱火、投擲汽油彈、改裝氣槍,甚至搶警槍,已明顯不再是為了所謂「表達訴求」。
■香港文匯報記者 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