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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女稱被警性暴 反口覆舌疑點重重

2019-10-12

中文大學女生吳傲雪日前自揭面罩,聲稱曾被警方以「性暴力」對待,引起全城關注。有關的一面之詞獲煽暴派大肆渲染,更成為鼓動非法集結的「象徵人物」之一。然而,如細心留意整件事,即可發現當中疑點重重。

首先,吳傲雪過去曾多次參與以新屋嶺為題的場合下指控警方,前日的言論亦令不少人,甚至連傳媒也誤以為她在新屋嶺內遭性暴,後來連番改口是發生於葵涌警署,且其最先所謂的「性暴」本質原來是「非禮」。

由「性暴」降呢為非禮後,她昨日仍繼續企圖引起外界對事件的關注,稱「知道有男被捕者遭『強姦』和『雞姦』」,她卻既不主動,亦不回覆警方就其指控作證;加上原來她本身是網上討論區的「紅人」,出名負評多兼被人大爆她說謊成癮,並與煽暴派過從甚密。以上種種,俱令人質疑其證供的真確性及背後用意,還望她早日向警方提出實質證據,讓警方能嚴正執法。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疑點1

新屋嶺改口稱葵涌警署

吳傲雪對茪中j校長段崇智,一句:「你是否知道新屋嶺的搜身室全黑,你是否知道不止我一人受到警方性暴力。」旋即令吳傲雪冠上「新屋嶺受害人」的稱號,連《蘋果日報》即時新聞當晚都以「新屋嶺受害人首公開除口罩」為題報道事件,然而昨日她突然改口說,「事發」於葵涌警署,而非新屋嶺。案發地點也搞錯,令案件真確性受疑。

《蘋果》「炒車」改標題

過去數月,網絡上不時有人聲稱有警察於新屋嶺內非禮、強姦甚至殺害被捕者,即使一直未有受害人站出來指控警方,警方亦多次主動澄清從未接獲任何在新屋嶺發生的非禮及強姦投訴個案,但部分人在無任何實質證據下,仍一口咬定新屋嶺有唔見得光的事發生,每每提到「新屋嶺」,也會牽動「黃絲」的神經。

就在這個時候,吳傲雪與段崇智的對話,全程只提及一個案發地、即新屋嶺,故外界都以為她在新屋嶺被「性暴力」,就連《蘋果日報》即時新聞也如獲至寶,把她冠以「新屋嶺受害人」大肆報道。沒料吳傲雪急急「澄清」,指「本人只在葵涌警署受性暴力對待」。《蘋果日報》即時新聞隨後亦將報道的標題改為「警暴受害人首公開除口罩」。

再度「人格謀殺」警隊

她更聲稱終於明白為何性暴力受害人很難站出來講,原因是「既被警方威嚇,又被網民人格謀殺,再加上同路人私怨」云云。不論她是否遭受性侵,不論她是有意或無意誤導公眾,「新屋嶺」曾發生性暴力事件已深深烙入不少市民腦海,警察又再一次被「人格謀殺」。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疑點2

身份時而龍小姐時而S傷者

吳傲雪並非一名普通的中文大學女生,過往更與煽暴派關係密切,先後3次出席煽暴派或「黃絲」的活動,包括9月初出席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所舉行的記者會,當時她自稱是「龍小姐」,自認是8月31日太子站事件的傷者。其後,她分別現身於9月27日「新屋嶺被捕人士集會」及民間記者會,自稱是「S同學」、「S傷者」,自認是新屋嶺被捕者,更在集會上自爆曾為《蘋果日報》提供新屋嶺扣留中心的平面圖。同一人化身不同身份,卻分享不同的「經歷」,其「證言」令人質疑。

曾蒙面現身毛孟靜記者會

前日以「中大學生」身份與校長段崇智對話,已是吳傲雪講述「經歷」的第4個身份。之前,她曾經以「龍小姐」的化名,在毛孟靜的記者會上以8月31日太子站事件傷者的身份,聲稱自己當時目擊一名被捕者暈倒站內,在場人士為他搶救卻「無反應」云云,企圖令人相信8月31日有被捕者失救,但由始至終,她都無法提供真憑實據。

為《蘋果》畫新屋嶺平面圖

吳傲雪之後又曾分別以「S傷者」及「S同學」的身份出席民間記者會及9月27日「新屋嶺被捕人士集會」。在集會上,她自爆曾為《蘋果日報》提供新屋嶺扣留中心的平面圖,更以該圖輔助說明,稱自己曾在一間沒有門、沒有燈、伸手不見五指的房間被女警搜身,但試問全黑的環境下,警員搜身也不方便,警方會這樣設計自己玩自己嗎?

她在集會上的發言更加入假設性情況,例如她說:「由於該處沒有門,透過走廊的微弱光線,如果有男警在外面,他可以看到整個過程」云云。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疑點3

性暴力忽「降呢」變非禮

吳傲雪前日聲淚俱下,問中大校長段崇智:「你是否知道新屋嶺的搜身室全黑,你是否知道不止我一人受到警方性暴力,其他被捕人被不止一名警員、不分性別性侵及虐待。」她籠統地說自己被「性暴力」(是強姦、非禮、性騷擾等的統稱),卻將其他人的「性侵」(即強姦)「經歷」混為一談,有誤導外界以為她被「性侵」。

昨日,她就改口稱,自己口中的「性暴力」是指被男警大力拍打胸部,這個情節本質是非禮,嚴重程度大降,令人質疑她以「性暴力」包裝有關指控有誇大之嫌;或者她也知道事件已失焦,昨日再以道聽途說的口吻說:「知道有男被捕者遭『強姦』和『雞姦』」,企圖保持公眾關注度。

吳傲雪前晚與段崇智的對話,只用「性暴力」來概括其「經歷」,還東拉西扯說其他人一些未經證實的「性侵」或虐待「經歷」,外界被混淆視線下,以為她也被人「性侵」,旋即在網上引起巨大迴響。

稱「被大力拍胸」

到昨晨,知道「講大驉v的吳傲雪在電台節目上補充,「我受到性暴力對待是在葵涌警署,當時女便衣警員不夠力,在場有其他女警,但該名女警員沒有邀請其他女警幫忙,然後邀請她旁邊的一名男便衣警員幫我索這條索帶,該名男警員索完帶,很大力用手拍打我的胸部。」她又聲稱,被捕後需要如廁時,女警全程目視其私處,而附近更有男警站崗。

由前日的「性侵」變成昨日本質為非禮的指控,相信如果她一開始就說這些被非禮情節,迴響勢必大打折扣。或者她也感到外界關注降溫,昨日又改口說「知道有男被捕者遭『強姦』和『雞姦』」。

■香港文匯報 記者 文森

疑點4

該報警不報警 迴避什麼?

要「性暴力」受害人站出來指控絕不容易,但如有人已突破心理關口站出來,又不願報警讓警方公正調查,等同是對被指控者的一種不公。吳傲雪前晚主動說出「經歷」後,警方循多方渠道一再嘗試聯絡她,協助查明真相,惟吳傲雪卻聲稱「擔心再被警方拘留48小時」,報案不同被扣查,警方哪有權再拘留她?明顯她在迴避。但連站出來也不怕,她怕什麼?

警方在前晚得知吳傲雪自揭曾遭「性暴力」對待後,已即時表明會主動聯絡她,希望她提供實質證據。投訴警察課迅即於昨晨啟動調查,又承諾會作出一切配合,如安排監警會成員、社工,或中大代表陪同下錄取口供,惟一直未能成功聯絡上。偏偏傳媒就很容易找到她受訪,昨日傍晚她接受電視台訪問,仍死口說未有警方人員聯絡她及其律師。

報案人拘48小時不成立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以證人身份落口供與被捕後協助調查屬兩回事,吳說怕「被拘留48小時」之說並不成立,「加上可以找律師陪同,完全毋須擔心。」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表示,根據法律而言,吳傲雪如屬「受害人」,能夠向警方落口供、交代事件的始末,當然會對調查有幫助。現在她選擇拒絕接觸警方,就隨意說自己的版本,毋須承擔任何刑責,連誹謗罪也不成立,「一日唔落口供,她點講都無法律責任。」

一旦落口供,就涉及報假案、浪費警力等刑事責任。難道她就是怕這些?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疑點5

朋友負評:常講大話 慣吹大

聲稱被捕後遭受警方施以「性暴力」的中大學生吳傲雪原來是連登討論區的「紅人」,出名負評多。有網民在她公開自己「經歷」後指,吳傲雪經常將自己當成「悲劇女主角」,更提醒想支持她的人要小心謹慎,有社運界人士亦稱,吳傲雪不時將事情誇大,有人更大爆她說謊成癮,與「港獨」分子、2016年中大學生會「星火」會長周X峰關係曖昧。

曾自稱被前男友性侵

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與吳傲雪曾經是好朋友,她在facebook留言透露,對方過往曾自稱被前男友性侵,之後被指是誣衊男方,黃子悅說:「後來我都從好多人口中得知佢成日講大話/吹大......。」

除社運界人士外,吳傲雪的其他朋友亦同樣對其誠信存有質疑,「識佢既(鵅^人都知佢果(鶠^種悲劇女主人格去到幾咁病態地步!」

吳傲雪更被指與周X峰關係曖昧,男女關係複雜,有一名網民表示,吳傲雪多次以家庭問題及精神有問題等借口到心儀男性家「過夜」,又報稱自己父親患有精神病而假扮「弱者」以換取別人同情。

有留言的網民則指,「認為吳傲雪有問題的人不只一人,他們亦不是現時才突然指出其問題。」提醒其他網民說:「吳傲雪不是簡單的女生,打算支持她的人要小心謹慎。」然而,「黃絲」的「盲撐病」也病入膏肓,有網民說就算知道事件有蹺蹊也會盲撐到底。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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