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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於盛世】記者會不是抗議的地方

2019-11-06

馮煒光

11月 4日,警方例行記者會因有6名記者堅持進行抗議而要取消。警方約1個半小時後以臉書直播( Facebook Live ) 方式來發佈訊息。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因為部分記者忘記恪守專業操守,有記者已自視自己為暴力運動的一分子,在暴亂中掩護黑衣暴徒已成家常便飯,更在報道時偏幫暴徒,鏡頭只針對警察。

記者的專業是報道真相,不是代受眾作評價,更不應洗受眾的腦。至於有記者在記者會上抗議所謂「警謊」,更是極不專業的行為。記者若認為警方有說謊,便應在提問時提出,要求警方拿出事實回應,然後準確地報道警方所說的,讓市民作出判斷和評價。

針對記者不公正報道, 筆者有如下建議給警方:

1、由警隊發出警方記者會的記者出席證,出席的記者必須由其所屬媒體遞交記者的名字、照片及身份證號碼,以及任職記者年期。而申請媒體必須事前獲警方認可,否則任何人都可以說自己是網媒記者而申請出席。這種登記制度其實是倣傚美國白宮。

2、若任何記者不守秩序, 例如發生11月4日的事件,警方應果斷取消記者會。記者會絕不是抗議的地方,而是傳遞消息和提問的地方。

3、警方應在每天記者會後剪輯當天記者會精華,加上字幕,在社交媒體(如臉書、 IG、Twitter )播放, 並應和各大商場聯絡,可用廣告形式在商場的街頭大屏幕播放, 把這些精華反覆播放,還要在畫面旁邊加上畫龍點睛的說明,讓公眾一目了然。

4、警方也可以用微博、微信及Whats App把相關視頻推送給少年警訊的會員,或其他願意把手提電話或微信號提供給警方的人士,以至一眾已登記的記者,尤其外國記者和通訊社,可以推送英文字幕視頻。 反對派的黨報便經常把反對警方資訊主動推送給市民,警方必須加大宣傳力度。

5、警方也可以和「微信支付」及「支付寶」等機構合作, 要求他們協助把警方資訊主動推送給其客戶, 因為事關公眾利益和人身安全,例如推送暴亂最新場地,讓市民知所趨避,相信反對派也難以用保障私隱來阻撓。

總之,今次反暴亂是一場立體「戰爭」, 戰場不單是在街頭, 還包括宣傳戰,包括在網絡世界的動員和反動員。相信全港警察能堅持下去,守護我們的家園,也希望警方善於透過社交媒體,打贏網絡宣傳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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