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健慈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根茂)泛暴派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早前與40餘人視「限聚令」為無物,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副主席、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傅健慈強調,任何人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陳淑莊已涉嫌觸犯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最高可處7年監禁,故呼籲律政司和執法部門嚴正執法、徹底調查。
鐵證如山 或犯「公職失當罪」
陳淑莊早前為其「犯聚」行為狡辯,包括聲稱自己是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出席「公務會議」,「獲得豁免。」傅健慈今日在香港文匯報撰文表示,陳淑莊和一干人等涉嫌違反「限聚令」的證據非常充足,鐵證如山,無從抵賴,而她所謂的解釋,更證明她可能已觸犯較嚴重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他解釋,立法會議員是公職人員,陳淑莊堅稱是在該酒吧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出席「公務會議」,但這是非常不恰當的行為,「當時疫情嚴峻,為什麼她身為立法會議員,竟然不安排一個合適安全衛生的場地開公務會議?為什麼她和40多人一起聚集違反「限聚令」,深夜在酒吧一邊飲酒,一邊開會,更造成深夜嘈吵,影響市民的生活? 而且她本身是立法會議員、大律師,知法犯法,聚眾飲酒,刻意違反「限聚令」,罪加一等,這也是故意作出失當的行為。」
傅健慈認為,陳淑莊未能提供合理解釋或理由,法例很清楚列出「限聚令」的12項豁免群組聚集,並不包括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以外的地方開公務會議,但她仍然不知悔改,厚顏無恥,已損害了立法會的聲譽,有關部門應嚴正執法、徹底調查,將有關人等盡快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