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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立法將對香港形勢好轉發揮關鍵作用

2020-05-23

盧文端 全國僑聯副主席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

香港去年發生的反修例暴亂,是一場直接危害國家安全的「港版顏色革命」。更加嚴重的是,香港本身沒有足夠法律及機制維護國家安全。中央對維護國家安全負有最大和最終的責任。反修例暴亂事實上已經將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問題尖銳地擺在了中央面前。今天的香港正面臨回歸以來最嚴峻的局面。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既有實質性懲治規定,又有強力執行機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必將受到嚴厲懲治。這將對推動香港形勢好轉發揮關鍵作用,反中亂港勢力肆無忌憚暴力毀港的日子從此將一去不復返!

全國人大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引起海內外廣泛關注。

國家安全在香港受到嚴重威脅損害

全世界都看到的事實是,國家安全在香港已經受到現實威脅和嚴重損害,國安立法已是刻不容緩。其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港獨」組織和本土激進分離勢力活動危害國土安全。他們公然鼓吹「香港獨立」,與「台獨」沆瀣一氣,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安全;二是反對派勾結西方敵對勢力嚴重危害政治安全。他們鼓吹「政治攬炒」,呼籲西方國家對香港實行制裁。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勢力利用反對派的勾連干預香港事務;三是「黑暴」恐怖行為嚴重威脅香港公共安全。大量暴徒當街縱火,四處投擲汽油彈和燃燒彈,私藏槍械及彈藥,嚴重危及公共安全。

更加嚴重的問題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嚴重缺位。香港回歸祖國接近23年,仍然沒有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香港特區在未來較長時期內都缺乏自行完成23條本地立法的條件。全國人大在制定基本法時,雖然通過基本法第23條規定特區自行立法禁止七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但並不改變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的屬性。中央對維護國家安全負有最大和最終的責任。在香港未能完成立法,而國家安全問題在香港日益突出的情況下,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力也有責任制訂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並將有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以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的繁榮穩定。

中央護國安動真格:制定法律全力實施

中央今次制定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法,是動真格,不僅會有實質性的懲治規定,而且還有強力的執行機制。這一點,王晨副委員長在關於人大決定(草案)的說明中已經清楚講明。

王晨在解釋人大決定的第六條時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法律的任務是,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的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在這裡,王晨用了「防範、制止、懲治」6個字,清楚表明人大常委會的相關立法,不只是作出一些原則性的規定,而且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會有懲治性的規定。

法律制定之後,能否有效實施,執行機制是關鍵。王晨在解釋人大決定的第四條時指出,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王晨還談到,中央將積極推動解決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專門機構、執行機制和執法力量建設,確保相關法律在香港特區有效實施。

可以預見,在中央強有力的國家安全立法和執行機制面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必將受到嚴厲懲治,反中亂港勢力肆無忌憚暴力毀港的日子將一去不復返。

中央依然關心香港 「一國兩制」前景不變

全國人大關於香港的國安立法,所針對的只是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既不會影響香港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更可以保護遵紀守法的絕大多數香港市民。習主席多次強調,中央實施「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同時確保「一國兩制」實施不走樣、不變形。中央既關心香港的國家安全,也關心香港長遠發展和民生福祉,將會繼續支持香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保持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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