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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是分水嶺:港人治港勢將翻開新頁(上)

2020-06-01

關品方

庚子年大事多。古代有劉邦建漢,有曹丕篡漢,有三國歸晉。近代有明朝北京故宮落成,有清朝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和八國聯軍入侵。 今年又逢庚子,有新冠病毒和中美抗衡,事態還在發酵中。當前的大事,是港區國家安全立法,一石激起千層浪。國家安全是國家的頭等大事。特區自行就基本法23條立法,本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奈何回歸23年尚未有能力自行完成,而且因為這個關鍵漏洞,釀成了香港的黑暴動亂。「事有便宜,而不拘常制;謀有奇詭,而不徇眾情。」由全國人大為港區制定國家安全法律以及執行機制,是應有之義,體現了中央為香港兜底負責,止暴制亂,讓香港重回正軌的決心。

中央政府在香港確實地行使管治權以保障國家安全,是毋庸置疑的。基本法規定,國防和外交的具體事務,權責在中央。可以預見,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國家的駐港機構、駐港軍隊和外交部專員公署,會把國防和外交真正管起來;在特區政府保安部門的配合下,以新思維新部署新措施,依法管理駐港的外國涉及政治的社團,偵破外國敵對勢力在港的破壞活動並繩之以法,出手鎮壓一切恐怖活動,真正切斷包括境外資金對香港政治團體的不當援助,以及外部敵對勢力對香港的干預和破壞。

完善國安法執行機制

估計具體的執行機制,包括特區政府恢復政治顧問一職,由其在特區政府決策層內代表中央處理國安事務;由駐港軍隊、外交部專員公署聯同特區保安局組成保衛國家安全委員會,在政治顧問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向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及特區行政長官負責;香港警務處在國安部和公安部等部門的情報配合下具體執法,必要時駐港軍隊的憲兵隊和反恐隊可應邀給予支援;香港司法部門嚴格按照港區國安法的有關規定審案判案;特別重大案件(例如叛國行為)的終審,可由律政司提出呈交最高人民法院裁決。估計港區國安法的法律條文將會十分明確詳細具體,為香港的法官在審判時提供清晰的依據,也給香港市民畫出一條清晰的紅線,越線即罰,絕不手軟。其目的是把極少數惡跡昭彰、與國家為敵的犯罪分子,和一般的守法市民嚴格區分,懲罰盡可能少的人,舉牌警告泛黃黑暴勢力,爭取和理非回到護港建港陣營,保護絕大多數善良正直的人。在港區國安法立法和執法的過程中,能否立竿見影,止暴制亂,是衡量特區政府工作成效的即時指標。

「香港再出發大聯盟」當前馬不停蹄及時要做的,是如何拆解引起動亂的深層內因。「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要處理。對教育界、傳媒界、司法界的整頓要提出辦法。與民眾的聯席平台,要有常設的對話機制。對何謂「建制派」的理解,要有新思維。從來高手在民間,民間智庫需要重組。落實群眾路線最好的辦法,是整合「香港青年護港建港大聯盟」。建議定位要明確:「我們都是建設派!」 立足新的思維,制定新的策略,團結新的面孔,開創新的時代,邁向2047。特區政府要誠心服務民眾,要虛心聆聽,要貼地勤政有作為,積極回應市民,不可事事包攬,不可藉口「行之有效」,以「政治中立」為幌子,不思改革進取,繼續為官在上的小圈子心態進行管治。這樣,期以數年,有可能逐漸理順民心,將和理非爭取到愛國護港的陣營這邊來,同時給騎牆派留有空間,不自覺的騎牆派可以變為忠誠的反對派,也讓自覺的騎牆派有充分表達哪怕是刺耳偏頗的反對意見的自由。 (未完,明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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