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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容戴耀廷披學者外衣煽動暴力反中亂港

2020-07-11

鄭剛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以發起違法「佔中」「起家」,曾因「佔中案」被判囚16個月,港大教務委員會7月8日晚認為,戴耀廷定罪僅行為不檢,但不構成解僱原因,有關裁決引發校友與社會譁然。戴耀廷鼓吹公民抗命、「違法達義」,不斷誤導煽動年輕人走向違法暴力之路,他還操控選舉,企圖以「立法會35+計劃」癱瘓政府,明顯有煽動顛覆特區政府、違反國安法之嫌。一個被法庭裁定有罪的人,有何理由繼續留教港大?豈容他再披茠k律學者的外衣,以法亂法,荼毒學生,反中亂港?不少港大畢業生都認為,戴耀廷「早就要炒」,不能讓港大百年建立的聲譽蒙污。

自戴耀廷被法庭判處有罪並入獄後,香港大學校長張翔認為事態嚴重,去年就已指示啟動程序檢視是否要解僱戴耀廷。由於戴已獲港大正式教席,根據《港大條例》解僱教席的教職員必須有「好的理由」(good cause),程序上先由教務委員會討論。

對戴耀廷要「早炒早荂v

但經過近半年的討論,教務委員會7月8日晚卻對事件輕輕放下,作出個「行為不檢」的結論。有關裁決引發一批港大畢業生不滿,包括蔡素玉在內的一批港大校友發表公開信,批評戴教壞學生,呼籲母校對戴要「早炒早荂v。

港大不僅是香港第一學府,百年校譽更是世界聞名,身為該校畢業生,絕少有人願意讓戴耀廷以一己之私,玷污港大的百年清譽。戴耀廷曾出席相關聆訊並公開向教務委員會致歉,坦言自己在「佔中」等一系列政治活動的行為中,令大學惹上麻煩,既然連戴耀廷自己都知衰,港大教務委員會卻從輕發落,難免令人懷疑當中是否有人包庇放縱。

一間大學在考慮教師是否勝任,首要考慮的應該是其品德。所謂言傳且身教,一名教師不僅僅要有「依書直說」的教書能力,更要有以身作則、引導學生向善的品德魅力,才可以真正引導學生,達到教育的目的。但顯然,不斷鼓動學生上街「違法達義」,誤導年輕人「以武抗暴」,更以此作為自己江湖地位的戴耀廷,顯然已不配為人師表。

戴耀廷曾經違法入獄,言行亦對港大校譽帶來嚴重負面影響,早應該引咎請辭。教聯會會長黃均瑜曾向媒體指出,戴耀廷傳播的所謂政治理念,荼毒許多年輕人。校方審理戴耀廷應否繼續保留教席時,應考慮到他對學術界,以及港大聲譽的損害。

港大管理層須敢於作為

一批港大法律系畢業生在今年3月用「一群香港的律師」的署名,向港大校長張翔發信,認為戴耀廷煽動廣大市民及年輕人「違法達義」、美化暴力,不適合在大學教授法律。

該批校友在信中指出,大學可鼓勵法律系學生思考法律的功用,也可對法律發表評論甚至批評,並促進修改,但不能因為不喜歡既定法律就違反它,點名戴耀廷提出的「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絕不是既有法律的一部分,也不是修改法律的既定機制,「恰恰相反,該理論似乎是基於對既有法律和修改法律的既定機制之不信任。有些人甚至認為這是對法律的蔑視。」該批校友在信中痛斥戴為師不尊、妖言惑眾,促請張翔應盡快解僱戴耀廷,以維護港大百年清譽。

希望港大管理層敢於作為,盡快清理門戶,以正視聽,保護年輕人,擦亮港大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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