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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三權分立」謬論須正本清源撥亂反正

2020-09-03

楊華勇 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 全國工商聯常委

教育局早前為香港通識科教材提供「專業諮詢服務」後,當中有新版教材修改原本涉及「三權分立」的部分,引起爭議。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作出回應,明確指出香港無論在回歸前後,都沒有三權分立制度,教科書必須清楚講出事實。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完全支持楊潤雄說法及教育局做法,強調香港沒有「三權分立」,香港享有的行政、立法、司法權並非跟中央分權,而是由中央政府授權,「三權」要透過行政長官向中央負責。她理直氣壯地說:「從今天開始、從我這屆政府開始,我們很重視正本清源、撥亂反正,正確的說話要有膽量說出來,否則不斷把不正確的說話或混淆的說話傳播開去,便失去了原本的意義。」

在基本法起草過程中,曾有人提出香港特區要搞「三權分立」。但在1987年4月,提出「一國兩制」構想的鄧小平在會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就明確指出:「香港的制度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現在就不是實行英國的制度、美國的制度,這樣也過了一個半世紀了。現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權分立,搞英美的議會制度,並以此來判斷是否民主,恐怕不適宜。」鄧公的談話,成為基本法起草的指導思想。

港並不存在「三權分立」或「分治」

1987年4月17日,「基本法政治體制小組」港方負責人查良鏞表示:小組較早前決定的政制,不是真正的「三權分立」,實質上只是司法獨立、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互相制衡,並沒有「三權制衡」含義。「小組」中方負責人蕭蔚雲表示:將來香港不是一個國家,所以採取「三權分立」不一定合適。

2008年7月,時任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蒞港期間,在接見特區主要官員時提出:「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共同珍惜我們來之不易的這樣的一個香港繁榮穩定的大好局面」。及至2017年習近平以國家主席身份視察香港進一步表明:「不論是行政機構主要官員,還是立法、司法機構負責人,都要有國家觀念,在開展政務活動和處理有關問題的過程中,要善於站在國家的高度來觀察和思考問題,自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履行自己對國家的責任。」

本港從來沒有實行「三權分立」。回歸前,港督兼任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的主席,立法局議員及司法機關人員都由港督委任;港督則由英國直接委任,港人並無權選港督;直至臨回歸前約十年才開始有立法局部分選舉,並取消由港督兼任立法局主席;回歸前,本港亦無司法獨立,本港的終審權在英國樞密院。回歸後,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特別行政區制度是國家對某些區域採取的特殊制度,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中央直轄下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行政、立法和司法互相制衡互相配合。在這一制度下,中央政府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權力,也包括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對香港的高度自治,中央具有授予權、監督權。所謂香港「三權分立」或「分治」並不存在,這樣的謬論必須駁斥。過往香港社會對這個重要的憲制問題不清楚或錯誤理解,現時要正本清源,撥亂反正。

教科書必須清楚講出事實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大律師梁美芬指出,香港回歸前後都是行政主導,不可用「三權分立」來形容,很多人小學時已經聽過所謂「三權分立」,在相關議題上,特區政府、行政、立法,司法界人士及部分學者一直有誤解,去年出現嚴重社會騷亂,甚至演變為「港獨」「自決」等。她認為,一定要回到「一國」的概念上。

特區政府教育局去年就高中通識教科書推出了專業諮詢服務,近日多家出版社的修訂內容出爐。修訂的內容讓某些別有用心的團體和個人氣急敗壞。修訂內容不再謬稱「三權分立」、不再美化所謂「公民抗命」、不再宣揚「本土意識」、不再造謠醜化內地......這樣的修訂在那些心懷鬼胎之人看來是「破壞了學生自由學習的空間」,而真正讓他們惱怒的是,他們再也不能以教科書為手段鼓動年輕人做「政治燃料」,再也不能從思想上控制價值觀正在成型期的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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