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賀越明
不久前,繁體字在台灣的媒體上扮演了一回主角。據報道,當局計劃將繁體中文字列入世界文化遺產,並期望四年內達成目標。更具體的是,預定在農曆年後成立「產官學推動小組」,向世界各地重要大學展開聯署。有負責官員表示,雖然大陸目前實施簡體字,但大陸知名大學仍可能是爭取聯署的對象,「因為這與意識形態無關,這也是中國古代老祖宗的遺產,兩三千年的古漢書文字,台灣地區仍能保存著,大陸沒有必要反對。」
確實,「古代老祖宗的遺產」,是很能打動人的幾個字,大陸媒體發佈這個訊息時作了些正面的回應報道,比如:「為繁體字申遺,能夠讓台灣的民眾更加了解、愛護我們祖先發明的語言和文字,增強作為中華民族一員的榮譽感。也許這不是台灣當局要為繁體字『申遺』的目的,但是卻應該是能夠達到的效果;」又如:「簡體字其實也並非今天才有,早在東晉王羲之的書法作品中其實就有簡體字的存在,其實這一申遺應當以『漢字』這一體系申報比較合適,因為在歷史上不僅僅中國使用漢字,日本、朝鮮、越南以及東南亞一些國家地區都曾或正在使用漢字,這一事件如果引導得好,可以促進漢字文化圈的團結,有利於華人的團結;」再如:「目前全球使用漢字的人口中,使用簡化字的佔據絕對多數,無論從哪一角度而言,漢字『申遺』的主體都應當是大陸。」從媒體上的意見看,對「申遺」似無異議,分歧只是在於:該申請繁體字還是漢字整體?應由台灣申請還是大陸代表中國申請?
讓人不解的是,不論是提出動議者還是參與討論者,似乎都在閉門空談,異想天開。何以不事先研究一下「世遺」的內涵呢?對於「文化遺產」的定義,1972年11月下旬通過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有明確規定:文物,指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建築物、雕刻、繪畫和具有考古意義的性質成分或結構、銘文、洞窟以及綜合體;建築群,指從歷史、藝術或科學角度看,在建築樣式、同一性或與景觀結合上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單獨或連接的建築群;遺址,指從歷史、審美、人種學或人類學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人造工程或人與自然的共同傑作以及考古遺址。試看:一種文字尤其是十多億人口正普遍使用著的漢字(包含繁體字),是否符合上述任何一類規定呢?
從具體申請來看,要獲准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遺產項目,必須符合下列一項或幾項標準:代表一種獨特的藝術成就,一種創造性的天才傑作;能在一定時期內或世界某一文化區域內,對建築藝術、紀念物藝術、城鎮規劃或景觀設計方面的發展產生過大影響;能為一種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傳統提供一種獨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見證;可作為一種建築或建築群或景觀的傑出範例,展示出人類歷史上一個或幾個重要階段;可作為傳統的人類居住地或使用地的傑出範例,代表一種(或幾種)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轉之變化的影響下變得易於損壞;與具特殊普遍意義的事件或現行傳統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學藝術作品有直接或實質的聯繫。最後一項標準只有在某種特殊情況下或與其他標準一起作用時,才能成為理由。試想:不論是繁體字還是漢字整體是否符合上述任何一項(或幾項)標準呢?
到2008年為止,獲得確認的世界文化遺產共有679項,其中沒有一項是文字。看來,這不是偶然的。你說繁體字或漢字是「文化遺產」,那麼其他文字難道就不是嗎?倘若當初設定「文化遺產」的標準時,不把文字排除在外的話,全世界的文字種類數以千計,幾乎每個國家都可將自己有點歷史的文字「申遺」,今日的《文化遺產名錄》很可能變成「各種文字名錄」了。
對於推動繁體字「申遺」,台灣有核心幕僚透露一個秘聞:劉兆玄過去到大陸時曾參觀博物館,一旁的外國人很驚訝他竟能把古書的文字一字一句念出來。這位外國人說:「這不是兩三千年的文字嗎?」劉兆玄表示:「這就是正體字的重要了,台灣保存了兩三千年的(文字)活化石。」劉所說並非「繁體字」,而是「正體字」。可見,要將繁體字正名為「正體字」,說明是祖先傳下的正統文字。果真如此,大陸和其他地區使用的「簡體字」豈非該打入另冊?
「繁體字」正名為「正體字」,又裝飾成「活化石」,再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遺」,一旦成功就能被「保護」了。
設想很美妙,卻可惜是Mission Impossible(不可能的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