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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現任灣仔區議員的前民主黨中央委員李繼雄(見圖),於1年內騙取區議會批出近2萬元的議員助理薪酬津貼,昨在區域法院因詐騙及行為失當等6罪,被判即時入獄5個月,按區議會條例失議員資格。主審法官指控方證供鐵證如山,被告仍挑戰廉署權力,以無權介入調查為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顯見被告毫無悔意,被告的行為是濫用區議會的機制,騙取政府金錢,罪行嚴重,必須即時收監。法官下令被告須將騙得的19,149元歸還給政府。
官斥鐵證如山 仍無悔意
49歲被告李繼雄昨聞判即時監禁後,即眼泛淚光。辯方資深大律師王正宇向法庭呈上多封求情信,當中包括立法會議員李華明,前立法議員狄志遠,及一批區議員和大學教授等,均讚揚被告熱心公益,多年來為社區服務,希望法庭予以輕判。
暫委法官李唯治在判案時指斥被告過去3年多先後聘用21名議員助理,當中有8人卻協助被告私人任職友邦保險分區經理的業務,絕非牽涉區議會工作,藉此申領及誇大薪酬津貼,若非廉署揭發事件,法庭深信被告會繼續詐騙區議會津貼。控方證供鐵證如山,被告卻以廉署濫權為由,向法庭要求永久終止聆訊,失敗後才改口認罪,顯見被告沒有悔意。
官:被告貪婪借機制騙財
法官指被告利用區議員身份欺詐,正反映被告不誠實及貪婪。事實上區議會向各區議員批出議員助理津貼,目的是協助區議員更有效率地工作,但被告卻利用此機制,騙取港府金錢,是十分嚴重的罪行,尤其此類罪行並不容易偵破,現考慮被告自80年代開始便為社區服務,改口認罪,辯方呈上的求情信,以及被告歸還騙款等,乃把量刑的1年監禁減至5個月。
8議員助理無履行區會職
被告於2006年4月1日,聘請男子鄭榮傑為議員助理,但鄭某工作2晚後便離職,被告支付250元予對方後,被告再向秘書處申領2個月合共8千元的議員助理薪酬。06年7月至12月間,被告再向秘書處誇大一名議員助理的薪金5,649元,另被告於07年2月支付一議員助理750元薪金,卻向區議會申領6,500元。
廉署於07年5月10日將被告拘捕,揭發被告在事發時先後聘用21名議員助理,其中有8名助理只為被告預備友邦保險的文件及私人教學用材料,根本沒有擔任區議會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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