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周年報告提到,廉署在07年的4宗截取通訊個案中,無意間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但沒有按指示即時停止,之後又將有關的紀錄銷毀,令到專員難以追查。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廉署銷毀資料的做法不可接受。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胡國興今日提交立法會的07年周年報告,提及執法機構於07年,向小組法官提出1,556宗書面申請截取通訊,當中31宗被拒;就侵擾性較高的監察,則提出136宗申請,2宗被拒;當中執法機構成功拘捕了754人。年報又點名指出,廉署在4宗截取通訊個案中,無意間截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其中1宗發生在07年的2月。廉署人員在截取通訊時,發現聽到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並按規定向小組法官報告,小組法官當日上午11時15分撤銷有關截取通訊授權,不過,廉署人員未有即時終止截取行動。胡國興認為,廉署人員進行超過100分鐘的未獲授權截取,並不滿有關紀錄被刪除,令他難以追查。
保安局解畫:無心之失
另1宗個案,廉署人員早上聽到涉及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通話,但未有察覺,繼續聽了逾20個通話,直至下午才向上級報告問題,而有關紀錄亦被銷毀。胡國興在報告中批評廉署文件紀錄混亂,即使他在部分個案當中,已明確要求保存紀錄,但廉署都沒有這樣做,令人費解。
保安局就報告接受查詢時說,廉政專員認為主要是無心之失,或有關人員未熟習條例,執法機關已參考截取通訊專員意見,作出改善。
報告又指出,10宗執法人員違規個案,包括沒有向當局提交終止行動報告,在未獲授權地方監察及勾錯線等,而其中1宗勾錯線事件,執法人員在截取通訊開始5日後,才發覺錯誤的勾多了另1條線;另1名無辜的巿民連續5日的通訊被非法截取,犯錯的執法人員及其上司都受到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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