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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國務院港澳辦早前公布《香港澳門記者在內地採訪辦法》,港澳記者在內地採訪,必須領取港澳記者採訪證,並由香港、澳門中聯辦代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發放。中聯辦主任助理王如登表示,據他了解,內地當局已經取消港澳記者到內地採訪要提前申請的安排,港澳記者如果獲內地的個人或單位接受訪問,最快2小時內就可以申請到臨時採訪證,因此,措施是簡化了申請的程序︰「2個鐘頭就可以發出個證啦,咁點能夠講話限制了香港澳門(記者)到內地採訪既自由呢?」
他重申,內地並非收緊港澳記者的申請程序,申請臨時採訪證,其用意是確定港澳記者到內地的工作證明,以方便接待與服務,同時亦保證港澳記者到內地採訪的合理和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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