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強 香港工商專聯創會會長
最近企業裁員聲不斷,「社企責任」又成為熱門的關鍵詞。其實,香港很多常用詞,不經考究,不經定義,就被炒作一番。「社會企業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就是其中的例子。它雖然是一個在世界各地都廣為流通的概念,但究竟它在本地應該如何用得其所,代表甚麼意思,並沒有太多討論。我們經常看到工會組織以「社企責任」為理由,要求公司不要裁員、不要減薪。但事實上,這不單違背營商的邏輯和自由市場的精神,連所謂的「責任」是甚麼,也空洞無物。
正確理解社企責任的含義
究竟得獎的企業是否「實至名歸」,筆者無意探討,作為局外的觀察者,也難以評價。但我們要清楚,所謂的「社企責任」是甚麼意思。在某些情況下裁員,可以是「不負責任」,但在另一個情況下,卻是迫不得已。商界如何在重組人力資源之餘,也要關懷社會的感受、在當中如有引致社會分化之嫌,應為員工和社會大眾、提供多一些數據,令大家充份了解是非得已和已盡力減少對社會的影響。
今天的企業,不是個人可以決定一切的小團體,而是一個龐大複雜的架構。舉一個例:假設只有一個老闆和一個員工,老闆給予不合理的待遇,引來公憤,我們當然可以說他沒有負起應有的「責任」;問題是,一家企業僱員盈千上萬人,對於管理層來說,他們需要的是維持公司的營運,宏觀地確保對社會和商家們一切服務如常。如果一家外判公司剝削外判工,一家大企業或政府的行政總裁或官員是很有可能不知情的。他仍需負起「責任」,因為他沒有做好監察流程的社會責任,應立刻向公眾澄清,承諾不再起用這家外判商。
金融海嘯,覆巢之下,豈有完卵,不能在事情到了極端壞的情況才作籌謀。打工仔站在老闆的立場,相信也明白,沒可能不減省成本、工錢或人手。關鍵在於,裁員減薪是否合理—是為了維持公司的運作,還是老闆或管理層自肥的借口。判斷一家企業是否有「良心」,是否承擔「責任」,不僅在於它有沒有裁員,而在於它整體的經營理念發展方針:在賺取利潤之餘,它是否有考慮,其成功背後也用了許多社會資源,除了稅捐,道義上也需要在其他方面回饋社會?
建立「負責」形象需要時間
所以,「社會責任」是一種長期而理性的東西。一家在公眾心目中有「責任」的企業,不是因為它「完全沒有裁員(下崗)」、也不是因為它「大量捐款」,而是它長期以來在市民眼中的一言一行,都合乎理性、開明和關懷的形象。這需要長時間來經營,非一時三刻的小恩小惠就能成功。在很多人的眼中,巴菲特、米高嘉道理等都是有「社會責任」的商人,如果他們在經濟危機之際裁員,大抵我們也只會覺得他們已別無他法,不會要求他力保每一位員工;相反,假如一位商人的公眾形象本身就是小圈子和家族利益的領導者,即使他從不裁員,也到處捐款,也同樣會被認定是「無良企業」。
當然,企業的本質是賺錢,不是為了形象而生存,也無法避免觸及工會、政黨和示威人士。但如果企業把眼光擴闊一點、看深一點,也許會明白很多衝突的源起,也免卻無謂的意氣之爭,這才是香港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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