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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爾文發表進化論後,被批評者諷刺為猴子。
段 穎
今年是查理斯.達爾文(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1882)誕辰兩百周年。2月12日,倫敦西敏寺大教堂,人們紛紛來到達爾文的墓地,獻花紀念。世界各地也舉行了大大小小的紀念活動,中國也不例外。達爾文從未到過中國,但他的進化論無疑是一百多年來影響中國最為深遠的西學理論。從《物種起源》到《人類的由來》,從「由猿到人」到「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些家喻戶曉、耳熟能詳的著作與話語,深刻地影響甚至塑造著近代中國人的政治思想、價值觀念與人生哲學。
所謂進化論,是指生物由簡單到複雜,由低級到高級的變化與發展。達爾文將前人的進化論思想加以整理、綜合,並使之更加理論、系統化。其進化學說的要義大致為,生物大多會過剩繁殖,而生存空間有限,所以生物必須「為生存而鬥爭」。生物個體都存在變異,那些能適應環境的變異個體將存活下來,繁殖後代,反之則被淘汰。在歷史過程中,經過長期的自然選擇,微小變異就會積累成顯著變異,進而導致亞種和新種的形成。
進化論對於自然科學的重要性自不待言。一些學者甚至認為,進化論的基本原則也可用於觀察、理解人類社會文化的發展與變遷,這就產生了社會進化論。如通過社會形態、文化類型的比較,根據宗教、生產方式、親屬關係等指標來構建人類的歷史發展與文明進程。當然,受西方中心論的影響,凡此推論,文明的終點往往都是西方世界。歷史上,進化論曾一度被民族沙文主義濫用,甚至為種族清洗辯護。如今,社會進化論已遭到全面批判,無論從社會結構,還是政治制度、經濟體系而言,人類社會的發展遠比物種進化複雜得多。
1877年,英國傳教士主辦的中文雜誌《格致彙編》正式介紹了達爾文的進化論,但作為科學理論的進化學說並沒有引起人們的重視。直到嚴復譯介《天演論》,將進化思想與政治、社會、民族、國家糾集、雜糅在一起,進化論才與中國思想與知識分子發生深刻而長遠的關係。當時的中國,已是積貧積弱,面臨著嚴重的民族危機。因此,無論是嚴復、章太炎,還是康有為、梁啟超,無論是維新派,還是革命派,在逐步接受進化思想的同時,無不將其與保種保群,救亡圖存聯繫起來,以進化論來理解種群、民族、國家之間「優勝劣汰」的關係。
進化論在中國進一步的傳播得力於新文化運動的推動,陳獨秀將人權說、生物進化論、社會主義視為「近世文明」的三件大事。值得注意的是,與西方的自由主義、民主主義、民族主義等思想一道湧入中國的進化論,更多是以一種社會思想的形式呈現出來,而非達爾文之自然科學學說。換言之,在內憂外患、民族存亡的緊要關頭,進化論成為推動中國社會變革乃至革命的法則。有趣的是,當胡適、魯迅等先鋒人物利用進化思想搖旗吶喊,並以此凝聚文化力量時,他們對科學的進化論卻是一知半解,只是對進化論進行了一種中國式的解讀。
新中國建立後,隨著馬克思主義成為正統之意識形態,社會達爾文主義又與馬克思的階級論「不謀而合」,儘管這僅僅出於歷史的偶然與巧合,但卻為進化論在中國的普及創造了極好的條件,隨著進化論的中國式發展,進化論不再是一種自然科學的理論,而成為社會發展的邏輯乃至革命式的隱喻。建國初期,人類社會由原始社會—農奴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的「進化路線」成為國家對少數民族社會形態判定的理論依據。文革時期,紅五類、黑五類的成分劃分也暗含「種」的偏見。改革開放後,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主流話語之下,由於缺乏道德倫理的制約,適者生存一度被惡性競爭濫用。
其實,在達爾文學說進入中國的最初,將其譯為「進化論」,本身已存在著誤讀,《達爾文與中國》一書的作者浦嘉(James Reeve Pusey)教授指出,達爾文更願意用「演化(transmutation)」而非「進化(evolution)」來表達他的觀點,達爾文的演化論只有適與不適,沒有善惡好壞。換言之,即便事物被人為地分成好壞,那麼它們都存在於演化進程之中,人們必須有所抉擇。理解這一點,對於我們如今再思進化論甚為重要,客觀規律一旦帶上價值判斷,受到意識形態影響,總會走向偏路。以生物進化的觀念談論人類社會的發展,只能看到作為生物機體的「小寫的人」,而對作為社群存在的「大寫的人」卻視而不見,這恰恰忽略了人之為人的博愛、同情、自律、利他、互惠的道德根基。而片面地凸顯以自我為中心的利益與價值取向,只會將社會發展引入人性的月之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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