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明 立法會議員
由於審計署在第五十一號報告書內強烈批評食環署在管理街市方面出現很多問題,尤其在處理檔戶的租約方面令政府損失不少公帑,在報告書的其中一段指出「檔位租約訂明,檔位租戶負責繳付有關檔位的差餉。自2000年起,食環署一直都有就公眾街市檔位租戶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繳付差餉,然而,食環署從未向檔位租戶收回代繳的差餉。」很明顯,審計署認為這種做法絕不符合檔位租約條款的規定。而立法會政府賬目委員會亦召開多次研訊跟進這份報告,議員亦猛烈批評食環署在管理街市方面的表現令人失望。
多年來政府街市存在五大問題:〈一〉租約內雖已訂明租金、差餉、及冷氣費分開處理,但一直未有依約處理;〈二〉在一萬個檔戶中有不少是違規、分租、轉讓及讓助手全權打理檔戶;〈三〉空置率高,損失公帑;〈四〉大部分未安裝冷氣的街市經營日益困難,安裝冷氣的門檻太高;〈五〉自2000年取消兩個市政局後,新界與市區街市的租約政策仍未統一,政府採取拖字訣,九年來一直凍結租金,未有全面改革街市租金的政策。
簽新租約前應充分諮詢
在四月份政府決定再凍租一年,所以食環署要與全部一萬個檔戶續租約一年至明年六月底。但鑑於被審計署批評,所以新租約加入共十五條新的條款,加強食環署執行租約條文的權力。可是,當這工作交由各區衛生總監執行時,個別總監處理的手法不同,例如在檯商諮詢委員會會議的其他事項才向檔主簡單報告有關新租約的內容,又只限檔戶要在三天內簽回新租約,又恐嚇如不交回便表示無意再續租,很多上年紀的檔主更是文盲的,所以十分憂心,造成大家人心惶惶。
筆者收到檔戶的投訴後便立即在五月二十一日約見了食環署副署長,她承諾指令屬下各總監不要再追逼檔戶簽回新租約,出席會議的檔戶要求維持舊租約的條文一年,經過充分的諮詢後才簽新租約,副署長承諾會向上層反映,由於筆者是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委員會主席,所以迅速地安排在六月二日召開特別會議,邀請街市代表出席及表達意見,今次新租約的事件還引起數十個街市及一萬個檔戶很大的迴響,他們組成大聯盟來抗議,筆者希望由立法會安排雙方達成協議,將風波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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