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 武 時事評論員
本港再次發生救護車死火導致病人失救致死的事件,救死扶傷本來是分秒必爭,醫學上更有所謂「黃金五分鐘」的搶救時機。然而,救護車接二連三在運送病者途中出事,延誤病者接受治療,對病者而言不啻是一枚計時炸彈。
救護車頻頻死火並非自今日始,在去年7、8月間,本港更幾乎每天都發生救護車死火事件,更導致三名病者因失救致死,及後揭發本港救護車中,有70%的車齡達7年以上,10年或以上車齡更有64輛,全港嘩然。保安局急急增購救護車應急。但差不多一年過去,換車的進度卻是慢如蝸牛,252部救護車中,至今只更換了35部,不足7分之一,車齡高達8年的救護車仍然比比皆是。
事實上,以普通車輛而言,8年並不算老,但救護車出勤頻繁,車上的救護設備較多,所以折舊亦較嚴重,如果當局仍然以一般政府車的車齡來比對救護車,是不切實際的做法,亦忽視了救護車老化的嚴重性。
消防醫護應考慮分家
當局指出更換車輛緩慢,是由於調整改裝需時,一般由評估到救護車投入服務,要2年半時間。這說明有關當局過去的換車速度根本跟不上車輛老化的速度,往往出現新車未至,但舊車已出事的情況,連番的意外已經對病者的生命安全敲響警號,加快換車步伐已是刻不容緩。
其實,近年救護車經常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關鍵是有關當局對救護車的重視不夠,現時救護車部門隸屬於消防處,雙方的資源統一由處方分配,但一直以來,處方資源調配卻令人有消防為主,救護為次的印象。救護車工作量大,但救護員及資源分配卻不足;消防員單計出勤次數遠不如救護,但資源卻較多。當然,這不是否定消防工作的危險性。但值得思考的是,現時將兩個工作範疇並不一樣的部門拼合在一起,在資源調配上是否能夠應付社會的需求,過去不少議員都曾提出兩者分家或轉由其他部門負責的建議,政府何以總是不肯進行研究,找出提升效率的方法呢?
事件後,當局承諾會加快換車速度,但遠水難救近火,目前重要的是全面檢查所有救護車,比較車齡及勞損度定下優先更換次序。並將檢查次數由4個月一次減至每二個月一次,加強維修,盡量減少救護車故障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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