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明 立法會議員
筆者在剛過去的周末聯同一班苦主召開記者會,申訴有無良商人開辦迷你倉服務騙人錢財!早於今年三月初,有數名市民向筆者投訴,聲稱他們租用一間名叫潮倉的迷你倉,這公司退回按金的支票竟是「空頭」的,有些租戶退租後連支票也收不到。據悉這公司的老闆在三兩年間搬倉多次,令租戶不勝其擾。
潮倉的老闆不斷拖欠租金,涉及金額達三十一萬之多!在眾多受害人之中包括較出名的團體環保觸覺。記者會後也有不少苦主聯絡筆者,大吐苦水,可見事件牽涉很多市民,並非一樁小事。
其實迷你倉服務是最近幾年才盛行起來,主因是一般人居住單位細小,而家中雜物無處容身,所以便光顧迷你倉。尤其是搬屋時更需要一些地方短期存放雜物,這種生意就應運而生,筆者也是迷你倉的客仔。
從今次事件反映了幾個問題,首先是這類迷你倉租用工廠大廈會否違反公契及地契?當負責人有預謀地「走佬」及不斷發出空頭支票又是否違法?筆者建議警方要用詐騙的刑事罪行來調查,不能以私人商業糾紛為藉口拒絕苦主求助。因為有些苦主到警署報案時不受理會。此外,有些苦主入稟小額錢債法庭追討欠款,金額由千多元至四千多元。法庭因該老闆缺席審訊而判苦主勝訴,但由於老闆失蹤而法庭竟要收苦主五千多元之費用來僱用執達吏和護衛來追討欠款。
試問苦主怎會為追討三、四千元而要再付出五千多元的費用?司法機關要研究有甚麼措施可協助這類苦主。最可恨是那些無良人士洞悉這些盲點而欺負小市民,政府總不能袖手旁觀!
筆者知悉特首在收到苦主的投訴後已迅速把投訴轉給秀茂坪警方處理及跟進。筆者期望警方要盡全力調查,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及要懲罰這些不斷騙取小市民金錢的無良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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