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忠信 台灣政治評論員
台灣檢察總長陳聰明的去留,已成為政壇爭論不休且延宕多時的問題,由於馬英九本人領導力與決斷力的軟弱,在此問題更加突顯出來。
檢察總長的設計,為了強調其獨立性,由「總統」提名,立法院通過,並有任期四年的保障,制度本為良法美意,但是現任檢察總長由陳水扁提名,當陳水扁卸任並被以貪瀆罪起訴、羈押並延押後,陳聰明的「正當性」開始受到質疑。更離譜的是陳水扁案的「帝王證人」黃芳彥去年十一月初潛逃赴美國,到了今年一月才被特偵組所察覺,而黃芳彥竟然也是陳聰明的「酒友」,為何未將黃芳彥列為「被告」?為何未對他「出境管制」?輿論媒體因此集中於陳聰明的「公信力」與「適任性」問題。
自恃任期保障 死不下台
去年十二月十二日陳水扁被起訴時,陳聰明在記者會宣稱,為了繼續追查「二次金改案」與「外交機密案」,陳水扁有延押之必要。但是半年已過,「二次金改案」毫無任何進展,特偵組在四月初也進行局部改組,輿論開始對陳聰明不耐,懷疑陳聰明是陳水扁的「暗樁」,如同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起訴一樣,陳聰明又被輿論鎖定砲轟並逼退下台。
一年半前在一場「魚翅宴」場合,陳聰明曾與一些電視評論者在餐廳相遇,由於時空完全倒置,加上人云亦云,當立委邱毅在立院質詢陳聰明是否去過「新同樂餐廳」時,陳聰明先是否認,但在「名嘴」的爆料後,陳聰明繼又承認去過兩次,於是衍生了一個問題:檢察總長在立法院公然說謊,是不是應該下台?與之相關的問題又來了:黃芳彥出境事件為何沒有人承擔政治責任?陳聰明複雜的政商關係到底如何?陳水扁所購置的豪宅,與這些建商又有何關聯?
法務部長王清峰與陳聰明水火不容,早已是「公開的秘密」,「魚翅宴事件」發生以後,法務部已進行「行政調查」,清查陳聰明的「政商關係」,監察院早已進行「彈劾權」的證據收集。但「一皮天下無難事」的陳聰明已擺明,他有「任期四年」保障,其能奈我何?看你馬英九如何處置?
換作任何一位有決斷力的「總統」,不管陳聰明的「任期保障」,早就表態要求陳聰明辭職,但偏偏遇上了「不沾鍋」的馬英九,哪怕他會針對自己的「市長特別費」官司怒告檢察官侯寬仁篡改筆錄,但他就是「如如不動」未置可否。四月八日馬英九曾宣示三個月後驗收除弊成績,七月八日即將到期,陳聰明的去留勢必又會成為輿論焦點。如果陳聰明堅持做完一年八個月任期,輿論將反彈回馬英九本人,已有六成民眾對除弊績效不滿,馬英九如何面對民意的強烈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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