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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駕致死被告李天生的家人到庭支持被告。
【本報訊】中年貨車司機去年行經上水巡撫街時因未有減速入彎,致貨車失控剷上行人路撞倒4名途人,其中一名8旬老翁被撞至重傷,延至2日後不治,其餘3人受傷。涉案司機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昨被判監3年半,停牌3年。
任職貨車司機的被告李天生(50歲),被控於去年8月1日在上水巡撫街與新豐路交界,危險駕駛一輛貨車,導致80歲男子楊裕光死亡。李的妻子、多名子女及親友到庭支持,李妻離開法庭時雙眼通紅。
被告妻離開法庭雙眼通紅
區院法官源麗華判刑時表示,被告意外時以高速入彎,犯上駕駛上基本技術的錯誤,正常人駕車時均會減速入彎,同時當時道路兩旁有行人,被告行為明顯具危險性及罔顧行人安全,事件釀成1死3重傷的嚴重禍害。考慮到事件的嚴重性,平衡大眾利益,必須判以具阻嚇性刑期,惟考慮到被告從未犯事,加上駕駛紀錄良好,遂予以酌量減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意外後內心不安,經常失眠,感對不起死傷者及其家屬。
4人被撞 1老翁不治
辯方續指,被告有14年駕駛經驗,2年前開始任貨車司機,過往沒有違反交通規則定罪紀錄,他於1979年由內地來港,已婚,育有3名8至11歲的子女,案發時月入1萬4千5百元,為全家唯一經濟支柱。事發後改任跟車工人,肇事後被告的僱主已表明會解僱他。
案情指,案發日下午3時許,被告駕駛一部輕型貨車沿上水新豐路行走,當被告左轉入石湖墟新豐路與巡撫街交界時,貨車打斜衝上巡撫街行人路上,撞倒行人路邊鐵欄,再撞向當時站在南盛珠寶金行門外行人路上的4個路人,並繼續衝至金舖門前牆壁才停下。4名路人受傷,其中80歲的楊裕光被夾在肇事輕型貨車車頭和金行之間,延醫2日後重傷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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