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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理事何志永(左)及主席何爾煒(右)。
【本報訊】候任康文署署長馮程淑儀在生產力促進局任總裁的夫婿馮永業,涉嫌在去年10月24日威脅一名為職工會理事的影音助理員,若他參加示威活動便解僱其所屬工會的主席。馮永業被勞工署票控歧視工會,成為首個被控同類案件的公營機構。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審訊時被告否認控罪,控辯雙方已完成向第一證人問話,案件將會在今日續審。
據第一證人何志永(46歲)在庭內表示,他自1993年便在生產力促進局擔任影音助理員一職,2005年獲選為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工會理事,他亦曾在2007年參加區議會選舉,但最終落選。
何稱,他在去年案發前的6月至7月間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包括多次組織示威及向政府部門遞信以反對該工會副主席林麗賢被無理解僱事件。然而到了去年10月17日,何收到被裁通知,及後曾找工會法律顧問鄺志堅及民建聯主席譚耀宗幫忙與局方交涉。至10月23日,鄺相約被告傾談有關事宜,又在同日晚上向何轉述,稱被告因認為何在2007宣布參選時「好寸」而拒絕再聘請何。若何最後還是遭解僱,鄺便與何一起「擲頭巾示威」。
辯方質疑證人「作故仔」
何又宣稱,他翌日與被告會面,被告曾向他說「可以畀粒糖」,即指可以再多給他2至3月的賠償金額。當何強烈反對後,被告即威脅他若真的與鄺「擲頭巾示威」,被告便會「炒埋何爾煒(工會主席)」,更表示「你地玩洇痟N玩洁v。被告又續指「如果我炒晒你地工會匯理事,我唔相信工聯會再可在這裡成立工會,唔相信再有人夠膽做工會理事」。後來何致電何爾煒相約見面,會面後在紙上寫上被告威脅的句子。最後何在同年11月12日向勞工處投訴事件。
辯方律師駱應淦質疑證人提出被告在去年10月24日會談時的要脅說話,認為何是與工會主席傾談後「作故仔」誣衊被告,紙上所說的並非事實。聲稱是虔誠基督徒的何高舉聖經,大呼可以向上帝發誓兩張紙所寫的真實無誤。
馮永業妻候任康文署署長
今次是首個公營機構被勞工處票控歧視工會案件。現年45歲的被告馮永業為生產力促進局總裁,其妻馮程淑儀為候任康文署署長,目前是新聞處處長,準備在8月31日接替剛於昨日出任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的上任署長周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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