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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陳國榮。
【本報訊】7旬翁駕的士自力更生,卻不忿運輸署設置「朝7晚12」的禁區路段,嚴重阻礙他日間「搵食」,故於去年公然違規在禁區接載乘客,當場被警員票控。他昨於荃灣裁判法院否認一項在限制區內上客或落客罪,並大呼法例「違反人權和基本法,侵犯其生存權利」,案件昨於荃灣裁判法院開審。
呼法例「侵犯其生存權利」
自稱有50年駕車經驗的陳國榮,昨無聘請律師,他親自向2名控方證人作出提問時,大罵警員是「蠢才」,隨即被裁判官收柙他10分鐘,稍作冷靜後始重獲自由,但裁判官囑咐他要尊重證人。由於他指有關的法例違反基本法、人權法和國際公約,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25日,待政府律師準備書面回應。
不忿禁區路段阻礙搵食
答辯人陳國榮被票控於去年8月1日在牛頭角港鐵站對開的限制區內上客。警員供稱,案發日下午約4時半,發現答辯人在上述路面上客,隨即上前向他發出票控。負責建議案發路面交通標誌的運輸署工程師葉祖蔭(譯音)則供稱,該段路面位於牛頭角港鐵站附近,設有巴士總站,由於一般巴士站的營運時間多為早6晚1,故設定該路面為「朝7晚12」的禁區,避免其他車輛在該範圍接載乘客,阻礙交通的流暢,惟答辯人聞言即大喊「你想我死,開工就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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