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狄嘉
本欄早前介紹,海外不少新產品、小玩意、甚至時裝,俱滲入社交網頁,由網友輾轉介紹、輻射推廣。大編輯立即電話到,大大聲說:「那不等如是有償新聞?香港老一輩新聞界所謂的『鱔稿』?」
一語驚醒,近期我看過一些資料,美國的公關顧問公司,先知先覺,已新闢部門為客戶專理「社交網頁」。除了打點一些有影響力博客在網頁宣傳之外,也備有專家,技術支援客戶滲入社交網頁建立據點,收費不菲。香港暫時還未有類同服務,因為博客未成氣候。
大教授說,美國傳播界和消費權益界其實也注意了這個問題,希望有所監管,但是,一來涉及言論自由的敏感問題;二來,網頁與博客多如繁星,如何監管?
美國出現過多宗爭議案例,「微軟」推出Windows Vista取代Windows之際,送出價值二千多美元的筆記本電腦給十多位流行博客,換得連篇讚好的「用後評」;「福特」送了一部新型號房車和無限量入油咭給某博客,請他品評,可想而知,好評如潮。
言論自由至上的前提下,美國政府一向不能監管傳媒內容,不能規範記者「不能什麼」,只能依賴新聞界操守自律。另外一道板斧,「商貿委員會」可以要求商家勿作誇大失實的廣告宣傳。
就算商貿委會按此現例規定博客網頁遵守,也難有足夠人手監管,迄今美國博客近三千萬,抽樣調查,百分之三十七經常在網站評介商品,百分之四十五偶然也有述及,僅百分之十八是從不談及商品。如此大量內容,需多少人手巡查?
有學者建議,可逆向思維,要求商家、廠家申報,與任何博客間金錢、利益關係,漏報者重罰。消費者知悉某博客受人錢財,對他的文章自然有了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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