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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 國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因為解僱女助理而引起的風波,喧騰一時。民主派人士紛紛出來挺甘,認為事件未查清楚便作定論,有失公平,更謂不應該作出輿論審判。
這種護短的心情,似乎是人之常情。因為同屬一個黨派,有人犯了錯誤,對於黨的影響一定有的,起碼形象就會受到傷害。像台灣的民進黨,在阿扁被發現有貪污的行為時,就算紅衫軍有百萬人上街遊行,不是還有很多民進黨員在挺阿扁嗎?要等到法院進行審判,貪污事實展現在民眾眼前時,護短的人才會愈來愈少。但是無論如何,依然還是有人不斷地護短。
這是不是像自己的兒女,就算犯了錯,自己打罵可以,但別人如果有什麼批評的行動,家長立即進行反擊,為自己的子女辯護?這,其實就是私心。
不過,私事可以因為私心而護短。但政治人物的行為,常常卻牽涉到大是大非,影響社會風氣和觀瞻甚大,應不應該護短,就值得斟酌了。
兩年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英國女作家桃樂絲.萊辛,在她觀察政治運動中,發現一個相當可怕的現象。她說,任何政治運動都有如下述:我們是對的,他人都是錯的。我們這邊的人如果和我們的意見相左,那就是異端,也會成為我們的敵人。這樣下來,就會產生一種你自認為高人一等的絕對信念。於是看什麼事情都會過度簡化,還會存在�茪@種彈性造成的恐怖。
護短,不就是這樣的因素產生的嗎?你不覺得可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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