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羊璧
在一個旅遊節目中,見到人們問匈牙利的一位經歷豐富的老議員,如果請他在廣泛的經歷中只說最關注的一個要點,是甚麼?他沉吟了一下,說:貪污。
我正好在翻查一點清朝的資料,在看《清史稿.仁宗本紀》,仁宗就是嘉慶皇帝。《本紀》中記下了一些貪污大案,令人矚目。
嘉慶帝之前是乾隆。乾隆時,寵臣和珅專橫,而且出名的貪污,但人們無可奈何。乾隆去世,嘉慶帝動作很快,把和珅逮捕了,給他定了二十條大罪名,抄沒了家產值二億多銀襾。和珅的貪污是驚人的。抄沒了他的家產,國庫立即鬆動了。真是富可敵國。
可以說,嘉慶帝在和珅案件之後,是不能不帶著對貪污的警惕的。但是,在《本紀》中除了記「和珅賜死於獄」,又有這樣的貪污記事:四年……九月……故湖廣總督畢沅坐濫用軍需削世職,奪廕官。
四年……冬十月……湖北道員胡齊崙以侵盜錢糧處斬。
.十四年……廣興有罪處斬(據翦伯贊《中外歷史年表》,廣興是內務府大臣,以貪婪處絞)。
.十四年……五月……巡漕御史英綸以貪婪卑污處絞。
.十四年……秋七月……江蘇查賑知縣李毓昌為山陰知縣王伸漢毒斃,下部鞫實,王伸漢立斬,知府王轂立絞,家丁李祥等均極刑,總督鐵保奪職遣戍,巡撫汪日章奪職。上製《憫忠詩》。
.十五年……冬十一月壬戌,前吉林將軍秀林以盜用葠銀,賜死。
二十四史的體例,在皇帝的《本紀》中,按年紀事。當然只有重大的事情才會寫進《本紀》。嘉慶帝在位不過二十多年,寫進︽本紀︾的貪污案就有這麼多宗,多麼嚴重。
這裡面,最嚴重的一宗應該是十四年秋的查賑案。賑,是賑災,賑災如救火,但是正因如救火,也最容易被貪污,需要監督查賑。但在這個案件中,查賑的知縣李毓昌,被另一個知縣王伸漢毒斃了。《本紀》中沒有記下事件的細節,但可以推想而知,李知縣掌握了貪賑的線索,王知縣就把他毒死了。與案有關的還有知府、總督、巡撫,可見牽連很廣,膽敢吞沒賑款的人一定是多方打點的——如果知道詳細案情,說不定可以寫成一個驚心動魄的電視劇。
嘉慶帝是深受衝擊的,所以他嚴辦此案之外,還寫了《憫忠詩》。
古今中外,有財的地方,就容易產生貪污,有權的人就來貪污。嘉慶朝的這幾宗大案,一是濫用軍需、一是侵盜錢糧,一是貪賑災款,一是盜用「葠銀」,都是財富聚積的地方。葠就是參,人參。吉林是出人參的地方,那個吉林將軍就來盜用參銀了。在吉林,參銀自然是很大宗的款項。
古今有相似。一九七五年河南駐馬店地區,發生特大的雨災,倒塌板橋水壩,災民數過千萬。當時中央政府撥出四億多元的巨款救災。駐馬店地委第一書記蘇起在辦理救災事務中得到好評,誰知後來揭露,卻是個大貪污犯,與幾個幹部聯成小集團,貪污了救災總額約三分之一。
貪污的因子無處不在。有權又有錢的地方,權力就在誘人走向腐敗。杜絕貪污,只有建立起制度,並有效的監督。在今天,應該是民主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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