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梁國雄同學信
鍾國仁
梁國雄同學:
久違了。
日前驚悉你在立法會內辱罵女記者。筆者與你雖屬同門,但因忍無可忍,遂向你發信規勸。
自從你當選立法會議員後,變得目中無人、不可一世。經常破壞法紀、擾亂社會、吵鬧搗亂,無日無之。大部分香港市民早已對你表示極度憤慨和憎惡。可是你始終怙惡不悛、自以為是、自命不凡。
近數月來,你更變本加厲,目空一切,辱罵官員、搗亂議會、煽動市民、羞辱記者。更有甚者,屢在嚴肅之議事堂上,狂吐污言穢語、拋擲物件、搶奪演辭、撞傷保安。香港市民絕不會讓奸佞小輩破壞香港安定的生活與良好的秩序。到了今天,你仍然冥頑不靈、不知進退、與民為敵,竟然對一位忠於職守的女記者也肆意辱罵。筆者本着良知與大義,把眾多正義市民對你的品格與行為的批評,加以彙集並轉述如下:
1、尸位素餐—國雄校友高薪厚祿,然而,終日只知撩是鬥非、吵鬧搗亂、示威遊行、阻撓議事、侮辱官員、欺凌記者。簡言之,數年來,你居位而無成,受薪而坐食。
2、妨礙政務—每當特首、司長或局長出席立法會會議時,必肆意搗亂和阻撓進行。每當政府推行重要政務時,必煽動市民示威、遊行、抗議,極盡妨礙及破壞之能事。
3、無視法紀—立法會會議、國慶酒會等都是莊重的場合。但是,每次你都搶先大叫大嚷,破壞氣氛與進行。這絕對是無視法紀,褻瀆尊嚴的劣行。
4、狂妄自大—過去幾年,在多次會議上,竟出言不遜,指罵特首與司長、局長。更嘗譏諷政務司司長「冇料」,並向其挑戰出席辯論。此外,又常向正義的市民挑釁,要與他們打架。如此行為,委實狂妄自大,不自量力。
5、雙重人格—凡是政府提出的主張、計劃或論點,儘管有益大眾,你必反對;凡是泛民派人士提出的主張、計劃或論點,縱使不利大眾,你必贊成。換言之,你內心並無絕對的標準,有的只是黨同伐異的雙重人格。
6、踐踏民主—前幾天,你拒絕了文匯報女記者的訪問,並辱罵她是「狗」,又揚言拒絕文匯報記者在日後的訪問。文匯報向來作風正派,現在你斷然拒絕,完全是踐踏民主的行徑。
7、虛偽狡詐—在眾目睽睽之下,你裝模作樣,以民主鬥士自居。然而骨子裡,卻是一名虛偽狡詐的偽君子。在立法會開會時,你常常退場抗議或故意招惹驅逐。表面看來,你是為民請命。其實,你乘機回到房裡寫波經,利用辦公時間賺取外快,而晚上則流連酒吧,飲酒吸煙,結交女士,言不及義,浪費市民巨額納稅錢。翌日,返回立法會又以君子自居,大喊抗議,再度騙取離場。
8、誤導市民—你經常以指鹿為馬、移形換影或煽動挑撥的手法影響市民的思維和關注,令長者、青少年及貧苦大眾對政府產生誤會和抱怨。久而久之,遂破壞了政府和部分市民的良好關係。
9、禍延學子—你的典型作風是:謾罵、叫囂、搗亂、粗野、狂妄、兇惡、虛偽、矯情。這些惡劣的作風對香港的學生影響甚深。單是擲物掃檯,今天已有不少學生加以模仿。其他敗德劣行,也不言而喻了。你須知:日後學風墮落,你難辭其咎!這是嚴重的罪過!
10、違背校訓—我們的校訓是:文、行、忠、信。八十四年來,舉校師生均以此為圭臬。可惜只有一人違背校訓。筆者希望此人回頭是岸,不以個人私利損害母校之美譽。
語云:「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許多校友與筆者都盼望國雄同學能自我反省、回頭是岸、洗心革面、維護校譽、貢獻社會!
同學 鍾國仁書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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