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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 偉
公社5名辭職議員準備在昨日立法會上陳述辭職理由,建制派議員罕有地拉隊離場,令他們的「辭職騷」泡湯。事後反對派憤憤不平,黃毓民指行為無意義;余若薇指此舉打擊其言論自由,逃避民意云云。公社的指控自相矛盾,如果他們重視民意,就不會在主流民意反對下仍然堅持推動所謂「總辭」。大部分議員集體杯葛,正是反映主流民意對「公投」的憤慨,才利用議會規則反制。公社反應如此激烈,不過是為「公投」造勢,過去兩黨玩弄議會規則,干預議會運作的例子還算少嗎?
余若薇指議員杯葛會議是逃避民意的說法,邏輯顛三倒四,因為由始至終過半數市民都反對所謂「公投」,最新民調更顯示,7成2受訪者認為補選是浪費公帑。「公投」不得人心就是最大的民意。議員的杯葛行為不過是反映民意聲音。試想如果民意不是如此清晰反對「公投」,各黨派議員難道會冒受非議的風險杯葛會議嗎?就是因為有強大民意背書,議員才會在議會上向公社還以顏色。蘇格蘭政治家John Morley說過:「亂用公帑的罪行,猶如冒犯神靈」,公社的補選要浪費一億五千萬公帑,已令市民大為不滿,現在更要公然在議會上解釋眾所周知的辭職理據,藉此再上演一場「辭職秀」,置議會尊嚴於何地?置主流民意於何地?議員的杯葛行動給了公社一下巴掌,向他們顯示了民意的向背,大快人心。
民意反對「公投」 議員杯葛有理
況且,公社辭職的原因理據,在過去一段時間已經交待得清清楚楚,就是辭職的記者會亦開了多次,市民儘管支持或反對,但大都聽過公社的辭職原因,就算不在立法會宣讀亦沒有多大影響。兩黨堅持要在議會上宣讀,不過是利用議會這個平台為「公投」製造聲勢。然而,立法會並非只為公社服務,公社利用補選達到所謂「公投」,是公然違反基本法精神,挑戰全國人大的行為,大部分議員都不認同。議員利用議事程序禁止公社宣讀聲明,是避免立法會成為公社挑戰基本法的舞台。難道看�茪蔽戲v意操弄所謂「公投」議題,利用立法會來上演一齣政治秀,其他議員就要充當配角嗎?禁止兩黨在立法會發言,並非要打擊公社的言論自由,而是要保護立法會的尊嚴,不致於被公社所騎劫。
議員在因為對某些議題不滿,在議會途中集體離場的做法並不罕見,各國議會如英國等亦屢見不鮮,從來沒有聽說過這些行徑會損害言論自由、逃避民意。吳靄儀胡拉混扯說什麼會影響議會紀錄,更是胡言亂語,不�蚚隞琚C現在議員要表達對「公投」的不滿及憤怒,集體離場已經是最和平理性的方式,難道議員連表達意見的自由都沒有,一定要坐在議會上聆聽公社辭職的「偉論」嗎?反對派動輒祭起言論自由的大旗,如果不是蜀犬吠日,對各地議會慣例不甚了了,就是藉機大做文章,將自身打造成弱勢,「被迫害」的樣子,爭取市民支持。不論杯葛或發言,在公社眼中不過是一齣政治秀。
雙重標準 本末倒置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反對派批評議員此舉是損害議會秩序。如果議員和平離場都算是損害議會秩序,要受到反對派的口誅筆伐,那末社民連過去在議會上「擲蕉」、「傷人」、「辱罵」等粗暴干涉議會的行為又算什麼?何以每次社會大力批評社民連激烈行徑之時,反對派總是加以迴護,每次對社民連的譴責都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社民連是污染議會風氣的始作俑者,自然是罪魁禍首。但反對派一直縱容這些行為,亦是幫兇。現在議員不過是運用了議事規則,阻止公社議員發言,竟然被上綱上線成打擊言論自由,破壞議會文化。這社民連的行為又算什麼?公社罔顧對選民承諾中途辭職算什麼?身為議員卻要挑戰基本法又算什麼?反對派是非不分,本末倒置,不懲其首惡,反而糾纏於枝節末葉,足顯其虛偽雙重標準的一面,這樣的反對派,有什麼資格批評別人?
面對反對派肆意玩弄議事規則,利用法例的灰色地帶上下其手,其他議員不應繼續縱容。以怨報怨,以德報德,在修訂法例之前,利用議事規則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是保護立法會尊嚴,防止立法會淪為反對派遊樂場的必要之舉。當然任何行為都必須有理有利有節,行動目的是為了激濁揚清,而非黨派之爭,相信民意是支持議員在「該出手時就出手」,給不負責任議員一下迎頭痛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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