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明 立法會議員
樓市暢旺,不少市民躍躍欲試,希望趁市好買個心儀單位,以圓置業夢想或作投資之用。但樓價飆升,買樓動輒萬多元一呎,一不小心隨時要蝕幾十萬元首期兼罰息,更要望樓興嘆,又或會揹着個負資產。因此,買樓前,大家應小心行事,做足準備功夫。
筆者辦事處近日收到一個求助個案,事主先後被地產代理游說買入兩個單位,有一年成交期,心想可一個自住,一個作投資用途,豈料簽了買賣合約才發現多間銀行都做不足估價,相差近百萬元,根本無力上會,多次放售亦無人問津,轉眼成交期已過,市道亦開始復甦,勉強找到銀行為其中一個單位做按揭上會,但另一個單位則要給「殺訂」,損失60多萬元!
銀行估價難料 置業量力而為
近日時有報道,價高樓盤出現銀行估價不足情況,故勸告不論想置業安居或是投資的市民,在買樓前須小心衡量自己的財政狀況,以及銀行能否估足價,協助上會,以免上不到會,賠了夫人又折兵!另外,筆者看到很多樓盤廣告,以堂皇字句吸引買家。就筆者所見,樓盤廣告普遍會列明物業地址,但有個別樓盤的資料卻不詳,甚至有誤導性,買家真要小心!
就物業銷售來說,地點很影響樓價,亦是物業基本資料,當局理應規定樓盤廣告,特別是未落成住宅的銷售廣告,須列明這些基本資料,以提供準確資訊,避免可能引起誤導。發展商在推出任何優先認購或樓盤展覽或展銷會時,亦須於會場當眼地方提供售樓書給參觀人士取閱,售樓書內容須以中、英文列出各項重要資料,包括重要的地契和公契摘要、業主責任等。在這個數碼年代,政府更應與時並進,規定樓盤官方網頁須刊出售樓書的詳細資料。
為增加樓盤銷情的透明度,筆者認為,政府應規定,發展商須於其網頁第一時間公布樓盤的每張價單、優先/內部認購銷情及售價、關連人士購入單位及相連多宗買賣的銷售資料,而發售樓盤後,須即時每日更新買賣合約紀錄資料,並保留於網頁上,直至交易完成及註冊為止。
我們希望政府考慮更多措施,包括上述規定,以發放更多資訊,保障消費者獲得快而準的詳盡樓盤資料及市場訊息,免被誇張的廣告及混亂炒作的市場訊息所誤導,在充分考慮之下才決定是否購入物業,保障自己權益,避免無謂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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